关于下达2020年面上水利建设任务和管理任务(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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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财农〔2020〕703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县水库安全管理工作,加快推进病险水库加固,根据《浙江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19年水库海塘除险加固建设计划的通知》(浙水管〔2018〕44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省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19〕48号)以及《泰顺县水利局 泰顺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一批面上水利建设和管理任务的通知》(泰水〔2020〕11号)等精神,经研究,现将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省补助资金380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并相应增加“2130399其他水利支出”预算指标。本次拨付175万元,剩余205万元按项目实施进度拨付。 请你们抓紧组织项目实施,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反馈至县水利局和县财政局。 附件:2020年面上水利建设任务和管理任务(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补助资金分配表 泰顺县财政局 泰顺县水利局 2020年10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县监察委、县审计局,雷子亮副县长。 泰顺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0年10月27日印发 附件: 2020年面上水利建设任务和管理任务(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补助资金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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