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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24 15:21:10浏览次数: 来源:县人力社保局 字体:[ ]

泰人社〔2020〕7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属各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泰顺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175元调整为220元,调整所需费用按原渠道列支。

本通知从2020年7月1日起执行。

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 顺 县 财 政 局

2020年11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0年11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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