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人社〔2020〕7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属各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泰顺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175元调整为220元,调整所需费用按原渠道列支。
本通知从2020年7月1日起执行。
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 顺 县 财 政 局
2020年11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0年11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