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人社〔2020〕88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加大稳岗支持力度,根据《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温人社发〔2020〕73号)和《关于印发<温州市就业创业补贴政策申报指南>的通知》(温人社发〔2020〕85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0年企业稳岗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对象)
在泰顺县参保登记的单位,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严重失信企业和被列入破产清算或注销名单的“僵尸企业”均不享受本政策)。上年度裁员率低于规定的城镇登记失业率1.96%的企业(企业裁员率是指企业裁员人数与在职职工总人数之比。)
2020年已享受“社保费返还”政策的企业,不再同时享受稳岗补贴。
二、补贴标准
稳岗补贴标准为2019年度申报企业及其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100%。
三、资金使用
企业可将稳岗补贴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
四、申报材料
(1)稳定岗位补贴申请表原件一份(附件1);
(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上年度失业保险费缴费凭证原件;
(4)上年度非企业主动裁员证明材料(有退休、在职死亡等自然减员;因合同到期终止、职工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含入伍、升学等情况时需提供)(附件2)。
五、申报时间
2020年12月22日—2021年1月21日,逾期不再受理。
六、申报方式
符合条件的企业向泰顺县就业创业管理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或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经办机构地点为泰顺县罗阳镇公园路43号303室;联系电话:0577-67583064。
附件:1.稳定岗位补贴申请表
2.企业裁减人员情况说明
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0年12月22日印发
附件1
稳定岗位补贴申请表
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
经营场所所在地 | ||||||||||||
法 定 代表人 | 联系电话 | 传 真 | ||||||||||
经办人 | 联系电话 | |||||||||||
联系地址 | ||||||||||||
企业开户名称 | ||||||||||||
开户账号 | 开户银行 | |||||||||||
企业类型 | □A、实施兼并重组企业 £B、化解产能过剩企业 □C、淘汰落后产能企业 £D、其他企业 | |||||||||||
上年度 补贴用途 (可多选) | □ 职工生活补助(金额 ) □ 缴纳社会保险费(金额 ) □ 转岗培训(金额 ) £ 技能提升培训(金额 ) □ 其他(金额 ) □ 未使用(金额 ) | |||||||||||
本年度 计划 (可多选) | □ 职工生活补助(金额 ) □ 缴纳社会保险费(金额 ) □ 转岗培训(金额 ) £ 技能提升培训(金额 ) □ 其他(金额 ) □ 未使用(金额 ) | |||||||||||
申请原因 | 企业职工人数 | 裁员 人数 | 裁员率 | |||||||||
平均参保人数 | 缴费金额 | |||||||||||
(企业填写稳岗工作情况,可附页) | ||||||||||||
本单位承诺以上内容及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不得享受相关补贴,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经办人: 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结果告知 方式 | £短信通知(请填写手机号码: ) □纸质邮寄(请填写地址: ) |
以下内容由审核部门填写 | ||||
企业职工人数 | 裁员人数 | |||
裁员率(%) | 缴费金额 | |||
核定享受 稳岗补贴金额 | ||||
审核意见:
经办人(签章): (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
填表备注:
1、企业类型由企业自行勾选。如一户企业同时涉及一项以上结构调整情况,只选择其中一项填写。
2、企业职工人数是指上年度企业在职职工平均总人数。
3、裁员人数是指上年度企业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不含非企业主动裁员人数。
4、企业裁员率是指裁员人数与企业职工人数之比。
5、平均参保人数是指上年度该企业月平均参加失业保险人数。
6、缴费金额是指上年度该企业(含职工个人)失业保险缴费总额。
附件2
企业裁减人员情况说明
企业名称:
终止或解除 劳动关系原因 | 序号 | 姓 名 | 社保编号 | 身份证号码 | 终止或解除 劳动关系时间 | 备 注 |
个人原因提前解除 | 1 | |||||
… | ||||||
单位原因提前解除 | 1 | |||||
… | ||||||
合同期满解除 | 1 | |||||
… | ||||||
其他原因 | 1 | |||||
… | ||||||
本单位2018年12月参保缴费人数___人,2019年12月参保缴费___人。2019年度参保缴费减少___人,其中个人原因提前解除___人,单位原因提前解除___人,合同期满解除___人,其他原因___人。(如没有请填写“无”)以上申请内容和提交资料均属真实,如有虚假,本单位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经办人: 申请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
填表说明:1、名单中应覆盖上年度所有减少人员,含自然减员(退休、死亡、入伍、升学等)。
2、“个人原因提前解除”附辞职报告和解除合同书;“单位原因提前解除”附解除合同书;“合同期满解除”附劳动合同和解除合同书;其他原因(不含退休)附相应书面材料。如有必要可另附纸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