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2020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调整信息公开
根据《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财预〔2018〕209号)要求,县级以上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应在同级人大常委会批准调整预算后二十日内,公开当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调整情况及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安排,现将相关债务信息予以公开。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债务限额调整表1-6至表1-7.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