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市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补贴管理办法》(温人社发[2020]58号)文件精神,经审核,拟下列人员符合职业技能提升(家庭照护者)培训补贴条件(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自2020年12月4日起至2020年12月8日止。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联系电话:0577---59281011
泰顺县民政局
2020年12月4日
2020年职业技能提升(家庭照护者)项目制培训补贴人员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