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政办〔2020〕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各单位:
《泰顺县防汛防台抢险救灾能力提升46条措施》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泰顺县防汛防台抢险救灾能力提升46条措施
泰顺地处沿海山区,历来是台风灾害易发区。为有效应对台风、小流域山洪地质灾害,加快补齐全县防台抢险救灾工作短板,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系列重要论述精神,紧紧围绕“不死人、少伤人”的底线目标,立足于标本兼治、远近结合,根据《温州市防汛防台抢险救灾能力提升50条措施》内容,结合泰顺实际,特制定泰顺县防汛防台抢险救灾能力提升46条措施。
一、全面做好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一)深入开展水利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1.开展水库山塘隐患排查和除险销号工作。2020年1月底前,全县59座水库完成安全运行情况大检查,重点检查水库安全运行、控制运用计划执行和水库“三个责任人”落实到位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限期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安全度汛。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病险水库山塘除险销号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2020年完成南山下水库、半岭坑水库的除险加固。2021年完成伙爬岭水库、白鹤渡水库的除险加固。2020年完成大岭头山塘等4座山塘除险加固。2020年汛前,各乡镇制定病险水库、屋顶山塘风险地图,明确危险地带人员转移条件,编制转移预案。(牵头单位:县水利局;责任单位:各乡镇)
2.加强水库山塘的防洪调度。要加强预测预报和分析研判,结合气象、降雨量等相关信息,做好水库山塘的预排预泄工作,提早腾出防汛库容,严禁水库山塘超汛限水位运行。(牵头单位:县水利局;责任单位:各乡镇)
3.开展小流域山洪隐患排查。全面排查沙埕港、鳌江、飞云江、交溪流域及其支流防御情况;对易发山洪、可能危及人员安全的区域,在2020年汛前制定小流域风险地图,划定人员转移红线,明确转移条件,编制转移预案。开展小流域山洪非工程措施检查,每年汛前,全面检查山洪灾害预警平台、预警设施,确保预警信息传输畅通。(牵头单位:县水利局;责任单位:各乡镇)
(二)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作。
4.对新确认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建立档案,落实监测员和防治措施;对已实施工程治理和避让搬迁的隐患点,加强观测;对可能会发生地质灾害隐患的区域,扩大排查范围,全面排查风险点。2020年1月底前,制定地质灾害风险地图,划定人员转移红线,明确转移条件。对新确认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确保在3年内完成整治销号。(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各乡镇)
5.指导开展易受灾村庄地质灾害评估、村庄建设规划编制等工作,对全县所有小流域村庄进行地质灾害安全评估。2020年汛前因村制宜提出降雨引发地质灾害的阈值建议,为科学组织避灾搬迁和人员撤离转移提供决策依据。对评估后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小流域村庄,列出清单,有序完成异地搬迁。(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县水利局、县气象局)
(三)深入开展城乡危旧房、工棚排查整治。
6.加强存量危房安全监管。2020年1月底前建立存量危房转移人员清册,对未腾空防控的城乡C级危房实行动态监测。全面落实危房风险“一月一评估”制度,按照危险等级实行分类管理。(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各乡镇)
7.开展城乡危旧房、工棚排查。2020年1月底前建立涵盖地理位置、人员信息和转移责任人等为重点的城乡危房、建筑工棚数据库,加强数据动态管理,汛期每月更新一次,启动防台风Ⅳ级应急响应后再核实更新一次。(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各乡镇)
8.加强农村建房的规划选址工作,避免在坡脚、沟口、风口、洪水汇合口、构造破碎带,以及处在泄洪道边、河道A字型汇口处等灾害易发区域建房。因山洪和地质灾害倒塌(严重受损)的房屋,要避免原址原建。(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县住建局)
(四)深入开展河道行洪风险管控整治。
9.开展全县河道采砂大排查和防汛防台隐患综合治理。重点排查水库、山塘下游河道、行洪排涝骨干河道内是否存在非法填埋水域、占用水域现象以及阻碍行洪的设施。加强采砂行业安全管理,切实消除防汛防台安全隐患。(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责任单位:各乡镇)
(五)深入开展公路设施和城市道路桥梁隐患排查整治。
10.及时采取公路安全管制和道路交通隐患警示措施。公安交警部门会同交通、气象等部门,制定应急封道方案,并根据风力、雨量影响情况,及时采取限行、封桥、封道、改道等措施。交通部门会同公安交警部门,对受淹、滑坡、塌方和路基受损等路段,及时设置标准化的警示标牌和警戒线,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牵头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县气象局)
11.开展易受淹受损路桥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易受淹受损的公路、路基、桥梁、城市道路桥梁,以及公路高边坡、高挡墙立即开展排查整治,2020年1月底前完成任务;一时不能完成治理的,要落实应急度汛措施。在新建、改扩建道路时,对破坏的土壤边坡要采取加固、建设排水渠等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同时,每次台风影响过后,应在1个月内完成再排查再整治。(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各乡镇)
(六)深入开展旅游景区风险排查整治和游客安全管理。
12.深入开展旅游景区(包含开放式景点)、风景名胜区安全排查。要提高景区可视化管理程度,加强日常巡查力度,及时整治风险隐患。(牵头单位:县文广旅游体育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各乡镇)
13.提高游客疏散转移能力。2020年2月底前,县文广旅游体育局要修订完善旅游防台预案,指导旅游经营者制定防台预案及游客劝离办法;各乡镇负责制定所辖区域内开放景区(点)、民宿防台预案,制定游客劝离办法,落实民宿业主与旅客签订安全责任书,对不听劝离的游客,公安机关要配合实行强制执法。(牵头单位:县文广旅游体育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县公安局)
二、全面加强抢险救援能力建设
(七)切实加强抢险救援设施配置。
14.配备应急通信设备。2020年汛前,通过租赁或购买方式,配备38台卫星电话,实现重点乡镇、重点村居、重要水库全覆盖。(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各乡镇)
15.配备抢险救援设施。结合抢险救援实战需求,统筹协调全县代储挖掘机、铲车等大型抢险救灾机具,同时配备油锯、手锯、应急灯等必要的抢险物资。挖掘机、铲车等可以采用协议代储方式。(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各乡镇)
16.配备抢险指挥车。按照上级防汛指挥部门要求,配备集视频传输、卫星通信等技术以及与县防汛指挥中心联网的抢险指挥车。(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八)切实加强抢险救灾物资保障。
17.建立联动保供机制。争取在2020年1月底前,与相邻县(市、区)签订支援协议,建立联动调配机制,实现统筹调度救灾物资。(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8.加快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改造。加快县级物资储备库改造建设,面积不小于800平方米,2020年6月底前建成投用。防汛防台任务重的乡镇要建立县级分库点,实现“县级为主、就近保供”目标。(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19.补齐救灾物资。2020年汛期前,及时足额补齐救灾物资,县级物资储备库要达到1万套(件)保供规模。(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九)切实加强救援能力建设。
20.建立一线防台指挥部。针对泗溪镇、彭溪镇、雅阳镇等乡镇易成为防台孤岛的实际情况,在泗溪镇建立一线防台指挥部。根据台风影响情况,科学合理提前部署抢险队伍以及挖掘机、铲车等抢险救援设备。(牵头单位:县防指;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泗溪镇)
21.优化救援力量布局。整合县人武部、武警中队、公安、消防以及专业民间救援组织等救援力量,2020年汛前建立救援力量信息库,实现“分片区布局、分梯队调度”的目标。(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各相关单位)
22.建立军地应急救援协调机制。根据兵力动用审批权限,紧急情况下按照“边动用边报告”原则,组织武警、预备役和民兵等抢险力量参加抢险救灾,提升应急救援的时效性。(责任单位:县人武部、县武警中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3.加强抢险车辆通行保障。交通部门会同高速交警、高速公路业主,2020年1月底前建立台风期间应急抢险车辆通行协调小组,根据市防指指令,保障应急抢险车辆通行。(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三、全面落实恢复重建时限要求
(十)严防次生灾害发生。
24.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在台风登陆后的48小时内对灾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山体、水库山塘、堤防、危旧房、工棚、临时构筑物、户外广告牌、道路、桥梁、电力设施、厂房、校舍等进行全方位拉网式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一时不能排除的,及时设置警示标志,严防二次灾害发生。(牵头单位:县防指;责任单位:各乡镇、县教育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国网泰顺供电公司等)
(十一)限时恢复城乡面貌。
25.全力组织垃圾清运工作。台风影响结束后,要及时协调做好垃圾的清运处理,各乡镇要迅速组织力量,动员灾区群众,对垃圾、污泥、河道、杂物碎石等及时进行全面清理,确保在灾后24小时内基本清理完毕,严重地区2天内要清理完毕,快速恢复整洁干净的良好环境。(牵头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
26.严防灾后疫情传播。卫生健康、农业农村等部门要按照“水退到哪里就消杀到哪里”的要求,指导各乡镇做好人员密集区域的消毒和除“四害”工作,退水后2天内100%完成洪水浸泡区域消杀和死亡畜禽无害化处理,严格落实饮用水消毒措施,确保“大灾后无疫情”。(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
(十二)限时恢复“四通”和修复受损水利设施。
27.快速抢修基础设施。在灾情发生后,快速抢修水毁电力设施,力争在2天内全面修复灾区电力供应;快速恢复供水设施,力争2天内修复供水中断问题;快速抢通受阻道路,保证“救援通道”畅通,通村便道力争在受灾当天抢通,主要道路力争在5天内全面恢复通车;快速抢修通讯设施,力争在24小时内实现通讯畅通。及时启动水毁水利设施修复,按照轻重缓急,制定落实修复计划,确保在下次台风来临前恢复防台防汛功能。(牵头单位:县水利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国网泰顺供电公司;责任单位:各乡镇,电信泰顺分公司、移动泰顺分公司、联通泰顺分公司、泰顺华数广电公司、中国铁塔泰顺办事处)
(十三)限时重建家园。
28.因灾损毁民房修复重建工作。重点做好因灾损毁民房修复重建工作,确保失房群众有房住。建立灾后快速重建机制,对因灾失房重建项目特事特办,开辟绿色通道,确保失房群众灾后半年内住进新房,同时要及时拆除原因灾损毁民房。(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四、全面推进防灾减灾工程建设
(十四)加快推进避灾安置场所建设。
29.加快推进避灾安置场所建设。2020年主汛期前,新增不少于7个避灾安置场所。加强避灾安置场所的安全评估和规范化建设,提高避灾安置水平。(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各相关乡镇)
五、全面提升机制体制保障水平
(十五)全力提升信息报送水平。
30.建立信息工作专班。在防台抢险救灾阶段,根据防御响应等级,抽调县委办、县府办、县委宣传部、县应急管理局、县融媒体中心等单位人员组成信息工作专班,各乡镇和县防指主要成员单位都要确定信息报送专员搜集信息、及时上报,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牵头单位:县委办、县府办、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防指、各乡镇、县防指成员单位)
31.加强信息报送标准化建设。2020年1月底前,制定防御、抢险、救灾等各阶段信息报送“标准模板”,做到上报时点、上报格式、上报内容、上报责任人“四个标准化”。(牵头单位:县防指;责任单位:各乡镇、县防指成员单位)
32.提高紧急信息报送的时效性。严格按照预案和相关文件规定,切实做好突发事件和紧急信息报送工作。一旦发生因灾人员伤亡,以及可能导致人员伤亡的险情时,事发乡镇或相关部门必须尽快掌握情况,在事发1个小时内、力争30分钟分,电话报告县防指;在事发2小时内、力争1小时内,书面报送相关情况;因特殊情况难以在2小时内书面报送情况的,须提前口头报告及简要说明原因。对于存在信息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现象的,严肃追责。(责任单位:各乡镇、县防指成员单位)
33.加强灾害信息报送时效。落实熟悉报灾业务的专门人员,抓紧做好报灾人员业务培训,按预案要求第一时间做好灾情统计上报。(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县防指成员单位)
(十六)全力提升预报预判预告预警“四预”水平。
34.预报科学。加强气象预报的科学支撑,2020年6月底前,完成气象预警短信分区发布(小区广播)平台建设;2020年8月底前,结合自身需求做好温州市气象灾害风险损失评估系统本地化应用的对接工作。2021年底前,完成气象监测站网改造升级工作;2021年6月底前,完成暴雨易发区2个自动气象站建设。加强水利水文测报的科技支撑,2020年汛前,实现4座病险水库视频及屋顶山塘监控设施全覆盖;2020年汛期前,小型水库增设水雨情自动监测设施,实现水库自动化监测全覆盖;2020年主汛期前,新建水位站11处,改建5处,提高监测预报水平。(牵头单位:县水利局、县气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
35.预判精准。县防指要根据气象和各地情况,加强综合研判,锁定一批风险大、任务重的重点乡镇,及时提出防御意见建议。(牵头单位:县防指;责任单位:各乡镇)
36.预告广泛。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微信等媒体宣传和手机免费短信的基础上,增加五大APP弹窗发布、靶向精准发布、小区广播和钉钉推送等预警信息发布渠道,让社会公众早知道、全知道。(牵头单位:县气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县融媒体中心)
37.预警及时。对台风暴雨可能造成山体滑坡、小流域山洪、隧道漫水、道路塌方等重大险情,加强定点定向预警,迅速传递预警信息,做好人员转移工作。(责任单位:各乡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气象局)
38.解决预警“最后一公里”难题。在发布台风红色预警信号或启动防台风Ⅱ级、Ⅰ级应急响应期间,各行政村(社区)、自然村(网格)要建立醒夜值守制度,配备手摇警报器、铜锣、哨子等应急提醒设备,有条件要配备高音喇叭;高风险区域,要建立以户为单位的人员醒夜值守机制,抓好巡查和人员紧急撤离的提醒工作。(责任单位:各乡镇)
(十七)全力提升减灾保险保障能力。
39.加快推进农业政策性保险。2020年,茶叶、猕猴桃等主导产业的3类生产主体(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保险覆盖率达70%以上,2022年,基本实现全覆盖。(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银监办)
40.推行基础设施灾害保险。逐步推行公路、住房、水利工程、农业设施、水产养殖设施等基础设施的灾害保险机制。(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银保监会泰顺监管组)
41.建立快速理赔机制。针对车险、农险、企财险、人身险等险种的特点,2020年1月底前分类建立绿色理赔通道,实施大灾期间快速赔付和预赔付制度,加快推进定损和理赔进程。(牵头单位:银保监会泰顺监管组;责任单位:各乡镇)
(十八)理顺防台机制和工作流程。
42.加强应急信息接发衔接。台风防御期间,县公安局应急联动中心处理防台相关警情时,要同时报送县防汛指挥部,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各部门要厘清防台职责边界,落实专人接收应急处置信息,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牵头单位:县防指,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各防指成员单位)
43.建立人员安全转移机制。在各类风险隐患排查的基础上,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精准定位区域,精准锁定转移对象。2020年汛前,以村为单位,绘制完善村级防汛防台形势图,明确风险隐患类别、人员转移路线、避灾安置点、转移信号、转移责任人等要素,修订完善人员转移预案,建立“转移有标准、制度可执行、群众能配合”的人员安全转移机制。(牵头单位:县防指;责任单位:各乡镇、县防指成员单位)
44.健全防台宣传机制。2020年3月底前,县委宣传部牵头建立气象、应急管理等部门与新闻媒体联动互动的防汛防台宣传机制。在气象预警时,组织新闻媒体加强台风动态、防灾避灾知识等传播。强化案例教育,增强广大干部群众风险意识、防范意识。在抗台救灾工作中,建立全媒体联动报道体系,营造防台抢险救灾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气象局等单位)
45.健全基层防台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党支部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乡镇驻村干部和村两委班子战斗力,实行党员“包片联户”,驻村干部深入基层一线,组织开展防台抢险救灾工作。(责任单位:各乡镇、县委组织部)
46.制定防台工作导则。进一步完善防汛防台预案,对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岗位,都按照“动员准备、防灾避险、应急救灾、灾后恢复、总结提高”防台救灾五个阶段科学划分,2020年1月底前制定简单、易行、管用的《防台工作导则》。各防指成员单位要根据导则,细化防台工作职责,制定工作流程、防御重点、防御措施和任务清单,2020年汛前报县防指备案。(牵头单位:县防指;责任单位:各乡镇、县防指成员单位)
抄送: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
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