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住建〔2020〕15号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现将《泰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返岗返工返学人员防控保障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泰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2月2日
泰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返岗
返工返学人员防控保障工作方案
为确保完成“奋战十天、拿下拐点”的攻坚目标,全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返岗返工返学人员防控保障工作的通知》、市委市政府《温州市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紧急措施》及温州市住建局《泰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返岗返工返学人员防控保障工作方案》,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 组织领导
在泰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阻击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工作领导小组)下增设返岗返工返学人员(以下简称“三返”人员)防控保障工作组,主要负责研究制定全县住建领域“三返”人员防控保障工作措施,做好“三返”人员防控保障工作的统筹、协调及指导等有关工作。局党委书记、局长曾顶满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我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动员督导组、建筑工地防控组、房地产市场防控组、物业小区防控组、后勤保障、宣传报道和综合协调组等5个防控工作小组按照条线工作职责,对局机关、局属单位及各有关单位落实“三返”人员防控保障工作有关情况加强督查指导,确保各项防控保障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二、 工作举措
1、严格落实返岗管理措施。局机关、局属各单位上班时间调整为2月9日起正常上班,2月9日前非疫情防控岗位人员可视情在家实行远程办公、掌上办公;居家办公人员须向所在单位报告每日健康情况,不得随意外出;允许实施错时上班、AB岗。湖北籍工作人员一律推迟返泰返岗;非湖北籍县外返泰工作人员一律实行居家隔离或集中隔离观察14天后再返岗。
2、严格落实返工防控措施。全县住建系统在建建筑工地及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17日24时前复工。以湖北员工为主的企业一律无条件暂停复工直至疫情稳定为止。对所有来自湖北的员工逐一劝告、一律推迟来泰,对不听劝告提前来泰的湖北籍员工,一经发现,立即报告街道、卫生防疫部门和住建部门。全县在建工地复工前必须满足《转发温州市住建局关于做好全市建筑施工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和节后复工工作的通知》(泰住建〔2020〕12号)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不满足条件的一律暂缓复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我局将《住建系统企业、在建工地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清单》(附件1)送达至相关企业和在建工地,由企业和项目部负责人签收并承诺后,由我局存档备案。对企业防控措施履行不到位的,一律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各企业单位要按规定切实加强返工人员防控管理和工作生活保障。
3、加强返前摸排工作。对返岗、返工、返学人员建立“一人一表”登记制度,对返回前14天内有流行病学史(湖北旅行史、生活史、与当地人接触史),或与其他地区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一律劝其暂时不要返回。
我局将通过“智慧安监实名制登记系统”数据库读取县内建筑工地的在岗人员信息(华卫智能公司提供技术支持,联系人:颜少慰,电话:13857713595),于2月2日提供给各建设项目部,各项目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或劳务分包单位对名单进行核实确认并视情增减,按照“一人一表”要求填写附件2并自行保管,同时填写附件3于2月3日报县住建局;对于湖北籍人员,各项目部应通知其暂时不要返泰,项目部为其保留工作岗位,待疫情控制确保安全后再返泰到岗,并填写附件5于2月3日报我局。我局对县内各建设项目返工人员防控保障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抽查,我局将适时开展督查。
局属各单位负责落实本单位返岗、返学人员“一人一表”登记工作(附件2),并将附件4、附件6于2月4日前报局办公室。
全县各房开、物业、房屋交易中介机构及勘察、设计、检测等企业负责落实好本单位返工人员“一人一表”登记工作(附件2),并填写附件3、附件5于2月3日报局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三返”人员防控保障工作,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确保“三返”人员防控保障措施全落地,做到一切工作服从和服务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一切行动都要听从疫情防控统一指挥。同时要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教育引导“三返”人员增强自我防护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进一步凝心聚力,增强打赢疫情阻击战的信心和决心。
2、加强督导。局5个防控工作小组要按照条线职责对各地各单位落实“三返”人员防控保障工作情况进行认真督查,尤其是对“三返”人员“一人一表”登记制度落实等重点内容。对于发现未落实“三返”人员“一人一表”登记或虚报、瞒报、漏报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理。
3、做好后勤保障。切实做好办公场所的保安、保洁、保餐工作,防疫期间谢绝访客进入办公场所;对电梯等公共部位要实行高频次消毒;进入办公场所人员一律实行体温测量,佩戴口罩;用餐实行简约配餐、错时取餐、分散用餐,不提供早晚两餐。
附件:1、住建系统企业、在建工地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清单
2、住建系统相关单位(企业、项目)非湖北籍“三 返”人员信息表(一人一表)
3、住建系统相关单位(企业、项目)非湖北籍“三返”人员信息汇总表1
4、住建系统相关单位(企业、项目)非湖北籍“三返”人员信息汇总表2
5、住建系统相关单位(企业、项目)湖北籍人员信息汇总表1
6、住建系统相关单位(企业、项目)湖北籍人员信息汇总表2
附件1:
住建系统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清单
一、严格落实企业防控主体责任,企业负责人是企业防控第一责任人,必须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亲抓亲管,确保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二、企业需固定安排一名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作为防控工作专职联系人,负责沟通联系防疫事宜,并负责执行落实到位。联系人要保持手机畅通,夜间不关机。
三、根据温州市委市政府《温州市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紧急措施》,企业春节复工时间不早于2月17日24时。因业务性质等特殊情况需复工的企业,应尽量压减集中办公的岗位,能在家办公的尽量在家办公。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四、企业必须坚决劝阻疫情地区的员工近期不要返回泰顺;对坚持不听劝阻的,要对其动向准确把握,不留空档和死角;对返回泰顺的员工,企业自行负责第一时间接回并严格按照隔离规范指引进行隔离观察。
五、企业复工前必须保证防疫物品(消毒洗手液、防护手套、测温仪、一次性口罩等)充足到位,做好短期和长期抗疫准备,坚决杜绝疫情在办公和营业空间发生。
六、企业复工后要按照以下要求做好防控措施:
1、建立上班员工名册登记制度,每天登记到岗员工信息,包括姓名、所属部门、联系方式、户口所在地、现居住地等。
2、每日上下班要为员工测量体温,要求员工必须戴口罩上班,加强员工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相关知识的培训,提升员工对疫情的认识。
3、确保工作环境清洁卫生,加强清洁频次,对企业的出入口、各门栋的电梯按钮和大门把手等多人使用或接触过的场所与物件,要用消毒水清理消毒。停止或减少使用中央空调,并清洗消毒,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4、开展手部卫生教育,各类场所配备洗手龙头、洗手液、抹手纸或干手机。倡导员工养成经常洗手的好习惯。
5、利用企业宣传栏、显示屏开展呼吸道传染病防治知识健康宣教。
6、推广健康的生活方式,有条件的企业安排做工间操。尽量不加班。根据有关部门建议,实行轮休制度、休假等减少人员密集的措施。
7、建立员工的病假记录制度。有员工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应要求其不上班,并尽早到医院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治疗。
8、不聚集人员开大会,取消团拜会等人员聚集性活动,不得组织50人以上的大会,如确需要开会一定要要求所有参会人员戴好口罩。尽量开短会,如能满足工作需要,尽量远程办公。
9、要求员工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发现在工作群、朋友圈等社交媒体上出现谣言的,第一时间制止并保留相关证据,向公安机关报备。
七、妥善处置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若员工出现发热及咳嗽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时要立即就医,并第一时间报属地镇(街)防控办。若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其密切接触者应接受14天医学观察。及时联系属地镇(街)政府部门,并协助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
承诺企业(盖章):
企业法人(签字): 联系电话:
承诺时间:
在建工地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清单
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在建筑工地传播,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我项目部将承担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承诺在复工之前制定好防控方案,严格履行以下责任:
一、坚决贯彻落实浙江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全省建筑施工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浙建办〔2020〕6号)和温州市住建局《关于做好全市建筑施工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和节后复工工作的通知》(温住建发〔2020〕16号)的各项防控要求。
1.严格执行人员封闭式管理制度,落实“五个一律”要求。
2.复工前对生活区进行全方位防疫消毒并配备充足的防疫物资,包括口罩、消毒药水、体温计、防疫药品等;现场已设置临时隔离工棚2间。
3.安排专人担任防疫专员,另配卫生员2人,将按规定每天开展现场疫情排查和人员体温监测,建立人员健康台账。
4.对现场各类人员进行卫生防疫安全交底,上岗前佩戴必要的防护装备,尽量减少到通风不畅和人流密集场所活动;不组织聚集性活动。
5.认真开展工地环境卫生整治,加强人员的饮食、饮水、个人卫生和居住卫生管理,对宿舍、食堂、厕所等重点部位加大清扫和通风力度,确保每天至少一次消杀;做好垃圾储运、污水处理、沟渠及下水道疏通等工作,严禁垃圾偷倒乱倒现象。
二、严格做好人员管控,已按“一人一表”的要求对所有返工人员进行提前排摸;已通知所有湖北籍人员暂时不要返泰,项目部为其保留工作岗位,待疫情控制确保安全后再返泰到岗,以上相关信息均已填报。对于个别提前来泰的湖北籍、途经湖北或与上述有密切接触的人员,将按规定进行隔离观察,并将相关情况报县建设主管部门、属地街镇和卫生防疫部门。
三、若发现发烧、乏力、干咳等疑似病例立即隔离,不得再进入施工区域和办公区域,并立即向县建设主管部门、属地街镇和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四、本项目已满足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条件,已检查各类设备机械和安全防护措施,已做好重大危险源管控,已对返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交底,能确保工地安全运行。
五、本项目将不早于2月17日24时之前开工,复工前向县建设主管部门报告;并将按规定及时报送相关信息。
承诺项目(盖章):
项目经理(签字): 联系电话:
承诺企业(盖章): 企业法人(签字):
承诺时间:
附件2:
住建系统相关单位(企业、项目)非湖北籍
“三返”人员信息表(一人一表)
姓 名 | 性 别 | 户籍地(省、市) |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
当前身体 是否健康 | 有否发热、咳嗽等疑似 症状 | 直系亲属身体是否健康 | |||
假期有否 外出 | 假期有否去过湖北地区 | 有否与 湖北地区 人员接触 | |||
有否与确认或疑似人员接触史 | 计划返泰 时间 | 返泰交通方式 | |||
返泰后 居住地址 |
填表单位或项目(盖章): 填表时间:
注:由相关单位(企业、项目)填报,自行保管。
附件3
住建系统相关单位(企业、项目)非湖北籍“三返”人员信息汇总表1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户籍地 (省、市)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计划返泰时间 | 异常情况说明 |
1 | |||||||
2 | |||||||
3 | |||||||
填表单位(企业或项目)(盖章): 填表时间:
注:1、由相关企业或项目填报,报县住建局。
2、异常情况说明根据附件2相关内容进行填报。
附件4
住建系统相关单位(企业、项目)非湖北籍“三返”人员信息汇总表2
序号 | 单位(企业、项目)名称 | 返泰人员数量 | 异常情况说明 |
1 | |||
2 | |||
3 | |||
汇总 |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时间:
注:1、由局属各单位填写,报县住建局办公室;
2、异常情况说明填写各类异常情况汇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