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批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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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2号 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现就泰顺县雅承线改造提升工程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泰顺县雅承线改造提升工程。 2、项目用地位置:泰顺县雅阳镇和平村。 3、批准机关、批准时间、批准文号、批准文件名称:泰顺县2019年度计划第六批次建设用地经浙江省人民政府于2020年1月9日作出浙土字(330329)A[2019]-0001号《浙江省建设用地审批意见书》批准。 4、批准征地面积:项目用地面积:3.2436公顷(48.6540亩),其中:征收雅阳镇和平村集体土地0.8280公顷(12.4200亩)。 二、征地补偿安置依据:泰顺县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泰顺县征地补偿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泰政发〔2018〕5号)及《关于进一步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泰政发〔2014〕137号)。 三、征地补偿标准: 1、本次征地实行区片综合价补偿,具体补偿标准如下:
2、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 按实补偿 。 3、征地补偿费由被征地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分配。 四、征地安置措施: 1、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本次征地可安排11人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 五、本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已经在征地报批前通过书面送达、公开张贴征地听证告知书等形式,告知并征求了被征地村组、被征土地承包经营户和有关土地权利人的意见。本次公告后,仍有不同意见的,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村民委员会(社区)为单位,用书面形式送达本机关。逾期将被视为放弃其应有的权利。 六、公告期限: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七、本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批前)在公告期限届满、征求意见修改后报泰顺县人民政府批准,批后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联系人:郑挺 联系电话:67563013 联系地址:泰顺县罗阳镇常青路25号 泰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3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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