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泰顺县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细则>》(泰住建函〔2019〕98号)、《关于做好全县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工作的函》(泰住建函〔2019〕106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对新申请公租房租赁补贴对象进行审核,经审核郑美聪等13户新增公租房租赁补贴申请通过,现按法定程序予以公示,公示日期自2020年4月29日至2020年5月6日。
2020年度新增公租房保障对象货币补贴公示(至2020年4月30日).xls
泰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