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终止部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和收回补助资金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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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 扶〔2020〕11号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你们上报的项目调整报告已收悉。根据《泰顺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县扶贫办会同县财政局对申请调整的项目进行讨论,经研究,决定终止包垟乡驮坪村饮用水工程等3个项目(详见附件),涉及项目补助资金21.7万元,终止项目补助资金按原渠道收回。 收款单位:泰顺县财政局 帐 号:192651010400062860000000000 开 户 行:农行泰顺支行 附件: 泰顺县财政局 泰顺县扶贫老区工作办公室 2020年5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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