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化和终止部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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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泰顺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经实施主体申请,有关乡镇审核,县扶贫办会同县财政局协商,农业农村局党委会议审议,拟对罗阳镇育秀垟村产业道路硬化等6个项目进行优化调整或终止。具体如下:1.同意对罗阳镇育秀垟村产业道路硬化等3个项目予以优化调整(详见附件1),原项目总投资75.4万元,补助资金70万元,调整后项目总投资82.4万元,补助资金68万元,补助资金由原立项文件中列支,其中东溪乡上村村产业道路新建及硬化工程多出的2万元按原渠道退回县财政账户;2.同意包垟乡驮坪村饮用水工程等3个项目予以终止(详见附件2),涉及项目补助资金21.7万元按原渠道退回县财政账户。现将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2020年6月15日至2020年6月24日,公示期10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泰顺县扶贫办开发科联系。联系人:陈体双,联系电话:59288790。 附件: 泰顺县扶贫老区工作办公室 2020年6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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