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泰顺县教育局(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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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温州市泰顺县教育局(汇总)概况 (一)部门职责 1. 泰顺县教育局(本级)主要职能 1.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教育重大规范性文件草案,推进教育系统法制建设。具体落实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县人民政府部署的各项教育工作任务。指导和协调各乡镇、各部门有关教育工作。 1.2负责全县教育的统筹规划,承担教育改革与发展重大问题调研、政策研究,拟订全县教育改革和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1.3指导、督促和检查全县学校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以及全县教育系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协助县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做好教育系统组织、宣传和统战工作。 1.4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安全监督管理,督促教育系统相关主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组织或配合查处学校安全管理方面的失职或违法行为。 1.5负责全县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全县师德师风建设。组织指导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参与学校编制、岗位、工资等政策制定。 1.6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方针政策并监督使用情况,指导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1.7负责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县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统筹推进全县社区教育和终身教育工作。指导职业学校教育教学改革、职业指导和评估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县民办教育工作。 1.8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劳动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协助有关单位做好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和关心下一代工作。 1.9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招生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指导。 1.10指导全县教师教育、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 1.11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1.12负责全县语言文字工作,指导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 1.13负责全县教育督导工作,依法组织实施教育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 1.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5职能转变。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学校党建工作、省委关于“清廉浙江”建设、市委关于推进新时代“清廉温州”建设和县委关于推进“清廉泰顺”建设的总体要求,履行对学校党建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职责,指导督促全县教育系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升党建工作水平。深入推进全县教育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推进教育数据资源共享,进一步推进减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坚持以群众视角设计教育改革方案,明确改革目标,提升教育服务质量和便利化水平。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教材的使用管理,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提升教材的思想性、科学性、时代性。 2. 下属各类学校基本职能 2.1学前教育 2.1.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坚持民主管理,依法办园,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和决定。 2.1.2自觉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教育行政法规,不断提高教育水平。 2.1.3实行保育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为家长解除后顾之忧,热忱为家长服务。 2.1.4尊重儿童的人格尊严和基本权利,尊重儿童身心发展的特点和规律,为儿童提供健康、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合理组织幼儿一日生活活动和其它活动,促进幼儿体智德美等和谐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2.1.5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保证幼儿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 2.1.6充分利用幼儿和社区的资源优势,面向家长开展多种形式的早期教育宣传、指导等服务,促进家庭教育质量的不断提高。 2.1.7贯彻幼儿教育法规、传播科学教育理念、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培训师资,发挥市示范性幼儿园的示范、辐射作用。 2.2小学教育 2.2.1对党和国家关于教育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学习并组织实施。 2.2.2自觉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教育行政法规,不断提高教育管理能力和教学水平。 2.2.3贯彻落实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积极发挥教育作用。 2.2.4营造和创设教育均衡的环境,探求教育均衡发展的方法,加强学校建设,促使教育优质、均衡、持续的发展,努力营造一个具有特色的学校。 2.2.5充分利用各种教育资源,营造健康、文明、和谐的学校环境,开展各级各类创建活动,不断巩固和发展学校创建成果。 2.2.6按照上级要求,促进学校教育经费的有效管理和合理使用。 2.3初中教育 2.3.1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学。 2.3.2试行教育与教学相结合的原则,对中学生实施体、智、德、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 2.3.3负责本单位教育教学管理及教研教改工作,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全力推进素质教育。 2.3.4负责本单位教职工人事管理、履行教师聘约,继续教育、考核考评等工作。 2.3.5重视学生的思想道德和行为规范教育,教育学生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培养学生的文明习惯。 2.3.6加强安全制度建设,完善安全管理网络,做好各项安全措施,确保中学生人身安全。 2.3.7向家长及社会宣传中学生教育知识,创设良好的教育环境,形成家园共育。 2.4高中教育 2.4.1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学。 2.4.2试行教育与教学相结合的原则,对高中学生实施体、智、德、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 2.4.3负责本单位教育教学管理及教研教改工作,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全力推进素质教育。 2.4.4负责本单位教职工人事管理、履行教师聘约,继续教育、考核考评等工作。 2.4.5重视学生的思想道德和行为规范教育,教育学生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培养学生的文明习惯。 2.4.6加强安全制度建设,完善安全管理网络,做好各项安全措施,确保中学生人身安全。 2.4.7向家长及社会宣传中学生教育知识,创设良好的教育环境,形成家园共育。 2.5职业教育 2.5.1对党和国家关于教育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学习并组织实施。 2.5.2自觉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教育行政法规,不断提高教育管理水平。 2.5.3贯彻落实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 2.5.4充分利用各种教育资源,营造健康、文明、和谐的学校环境,不断巩固和发展学校创建成果,为我县经济建设服务。围绕涉农专业、建筑专业、雕刻专业为主体,护理专业、学前专业、会计专业等为辅的职业教育布局。为我县经济建设过程中培养初、中级专业技能人才及让一部分学生通过3+2、五年一贯制及单招单考等模式升入高一级学校继续学习深造。 2.5.5配合其他部门做好双证制及农村预备劳动力等各类社会培训工作、满足企事业单位对人才专业技能提升的需求。 2.5.6管理、协调本单位的外事工作。承办教育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2.6成人教育 2.6.1对党和国家关于教育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学习并组织实施。 2.6.2自觉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教育行政法规,不断提高教育管理水平。 2.6.3贯彻落实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加强高等教育教学管理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 2.6.4充分利用各种教育资源,营造健康、文明、和谐的学校环境,不断巩固和发展学校创建成果,为我县经济建设服务。 2.6.5配合其他部门做好双证制及农村预备劳动力等各类社会培训工作、满足企事业单位对人才专业技能提升的需求。 2.6.6管理、协调本单位的外事工作。承办教育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2.7特殊教育 2.7.1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学。 2.7.2使用一般的或经过特别设计的课程、教材、教法和教学组织形式及教学设备,对有特殊需要的儿童进行旨在达到一般和特殊培养目标的教育,它的目的和任务是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的要求和特殊儿童的教育需要,发展他们的潜能,使他们增长知识、获得技能、完善人格,增强社会适应能力,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才。 2.7.3贯彻落实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加强特殊教育教学管理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 2.7.4充分利用各种教育资源,营造健康、文明、和谐的学校环境,不断巩固和发展学校创建成果,为我县经济建设服务。 2.7.5管理、协调本单位的外事工作。承办教育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温州市泰顺县教育局(汇总)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温州市泰顺县教育局(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二、温州市泰顺县教育局(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三、温州市泰顺县教育局(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86,078.89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841.86万元,增长8.6%。主要原因是:教师年度增资、补发教师考绩奖、新建学校资金投入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76,726.98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75,599.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5,435.3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164.00万元),占收入合计98.5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1,127.68万元,占收入合计1.47%;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81,475.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824.50万元,占83.24%;项目支出13,651.39万元,占16.7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4,821.77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979.82万元,增长8.97%。主要原因是:教师年度增资、补发教师考绩奖、新建学校资金投入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195.0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43%。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699.42万元,增长10.62%。主要原因是:教师年度增资、补发教师考绩奖、新建学校资金投入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195.0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92.63万元,占0.36%;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65,787.43万元,占82.03%;科学技术(类)支出45.00万元,占0.0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6.00万元,占0.0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056.74万元,占8.80%;卫生健康(类)支出2,301.45万元,占2.87%;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19.59万元,占0.02%;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4,686.17万元,占5.84%;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3145.65万元,支出决算为80,195.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主要原因是上年结余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9103.06万元,本年教师考核奖金、政府投资项目(新建校舍、幼儿园)、教师增资等预算调整追加资金。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71.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工管理服务活动费为预算调整追加资金,年初无预算。。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其他民族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民族中学市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为预算调整追加资金,年初无预算。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18.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才新政补助资金为预算调整追加资金,年初无预算。 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294.66万元,支出决算为1699.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调整追加人员增资、机关人员考绩奖等资金。 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104.55万元,支出决算为1042.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选聘招聘教师经费、泰顺县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事业公务交通保障经费等项目资金未全部支付。。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年初预算为3320.50万元,支出决算为4702.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余学前教育科目资金436.72万元(在本年支出426.14万元),本年预算调整追加教师考绩奖、学前运行经费等资金。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年初预算为17444.60万元,支出决算为18764.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调整追加小学教师全员绩效奖(1025.6万元),小学教师增资(907.84万元,含新教师工资、教师调动工资调整)等资金。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年初预算为8772.25万元,支出决算为9581.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调整追加初中教师全员绩效奖(555.2万元),初中教师增资(747.84万元,含新教师工资、教师调动工资调整)等资金。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年初预算为4032.44万元,支出决算为4324.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调整追加高中教师全员绩效奖(238.4万元),高中教师增资(319.8万元,含新教师工资、教师调动工资调整)等资金。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年初预算为8686.35万元,支出决算为20835.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9.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余其他普通教育支出科目资金7673.57万元(在本年支出6381.2万元),本年预算调整追加教师考核奖(2518.68万元)、高考质量奖(461.91万元)等资金。 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职业高中教育(项)。年初预算为1897.76万元,支出决算为2260.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余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120.32万元(本年支出120.32万元),本年预算调整追加职高教师全员绩效奖121.6万元,职高教师增资98.65万元(含新教师工资、教师调动工资调整),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185万元。 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其他职业教育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68.70万元,支出决算为720.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生均公用经费及资助资金(结余206.29万元)等资金未全部支付。 教育支出(类)成人教育(款)成人高等教育(项)。年初预算为142.69万元,支出决算为203.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2.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调整追加城市学院教师增资(56.12万元,含新招聘人员、人员调动工资调整),城市学院人员全员绩效(11.2万元)等资金。 教育支出(类)成人教育(款)其他成人教育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6.00万元,支出决算为57.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1.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调整追加增加社区教育专项经费22万元。 教育支出(类)特殊教育(款)特殊学校教育(项)。年初预算为274.18万元,支出决算为463.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9.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余特殊学校教育科目资金206.67万元(本年支出166.62万元),本年预算调整追加特教教师全员绩效奖(14.4万元),特教教师增资(22.25万元,含新教师工资、教师调动工资调整)等资金。 教育支出(类)特殊教育(款)其他特殊教育支出(项)。年初预算为80.00万元,支出决算为81.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调整追加返还2018年三残学生补助资金1.8万元。 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70.00万元,支出决算为625.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余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科目资金185.83万元(本年支出181.77万元)。 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70.85万元,支出决算为424.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6.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余其他教育支出科目资金99.16万元(本年支出74.94万元),本年预算调整追加农村教师生活补助金。 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45.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调整追加2018年度第一批享受人才新政50条高层次人才补助及相关奖励资金45万元,年初无预算。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体育训练(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6.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调整追加2019年度业务体育训练经费6万元,年初无预算。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582.33万元,支出决算为649.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调整追加教师退休一次性补助资金99.26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937.19万元,支出决算为4424.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1月份起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由20%调整为16%,本年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资金预算调减。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974.88万元,支出决算为1976.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调整追加机关单位职业年金金额年度调整增加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6.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调整追加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子女助学补助资金6.3万元,年初无预算。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8.26万元,支出决算为8.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支出数等于年度预算数。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213.56万元,支出决算为2293.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调整追加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年度调整增加资金。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9.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余省特扶项目教育扶贫和教育设施建设项目补助资金19.59万元,年初无预算。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4633.91万元,支出决算为4686.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调整追加住房公积金年度调整增加资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6,777.2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0,393.2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6,384.0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3.3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29%。与2018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28.38万元,下降35.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省特扶教育设施建设补助资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资金等政府性基金拨款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3.3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91.84万元,占39.36%;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141.47万元,占60.64%;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33.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年初无政府性基金预算,上年结余政府性基金119.4万元,本年预算调整追加泰顺中学校史纪念馆修缮经费(113万元)、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资金(26万元)等资金。其中: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91.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余多功能展示厅建设补助等资金88.23万元(本年支出87.84万元),本年预算调整追加改制“尚德古琴”教室经费补助(3万元)、退协活动补助(1万元)。年初无该科目预算。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19.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余资金16.59万元(本年支出16.59万元),本年预算调整追加泰顺中学校史纪念馆修缮经费(113万)、机关幼儿园购置经费(16万元)、完善农村寄宿学校设施设备资金补助(5万元)。年初无该科目预算。 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教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1.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余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资金14.58万元(本年支出11.89万元),本年预算调整追加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资金26万元。年初无该科目预算。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32万元,支出决算为8.35万元,完成预算的80.9%,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精简三公经费支出。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8年度相比,减少9.1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事项,故无费用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8年度相比,减少1.36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起各单位公务用车已全部移交公务用车管理中心,无公车,故无公务用车相关费用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35万元,占100.00%,与2018年度相比,减少10.85万元,下降56.5%,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精简我部门公务接待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学习、考察等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事项。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起各单位公务用车已全部移交公务用车管理中心,无公车,故无公务用车相关费用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9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10.32万元,支出决算为8.35万元,完成预算的80.9%。主要用于接待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评委、各类评审评委、上级部门检测评估巡视人员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精简公务接待经费支出。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71批次,累计1,241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外宾支出;接待0人次,0批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8.35万元,主要用于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评委住宿费餐费、各类评审评委餐费、上级部门检测评估巡视人员接待餐费支出。接待1,241人次,71批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泰顺县教育局局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61个项目(本县预算项目未分级次),共涉及资金1亿3417.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19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0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本部门未委托第三方机构(或局内评审机构)开展部门绩效评价。 组织对0个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未委托第三方机构(或局内评审机构)开展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泰顺县教育局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校园安全保障经费”及“学前教育专项资金(含公办园学费收入)”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校园安全保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29万元,执行数为569.645万元,完成预算的107.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19年度全县76所公办学校(幼儿园)校园安全保障资金实际支出1至9月份149名保安工资补贴358.047万元,10至12月份198名保安工资补贴158.598万元,19年物防、技防设备支出53万元,基本保障了校园安全稳定。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按照《浙江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实施细则》(浙公通字[2015]85号)的标准配置,我县76所公办学校至少需要配备198名保安员,当前保安员工资待遇普遍较低,此外,各类物防、监控等设备设施的维护更新费用难以保障,每年保守估计大约需要150万元左右。下一步改进措施:争取按照新标准要求加大校园安全保障资金投入,用于提高保安员工资待遇,同时加大各类物防、监控等设备设施维护更新资金的投入。(详见附件1) 学前教育专项资金(含公办园学费收入)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41.35万元,执行数为541.3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开始实施劳动合同制幼儿教师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完善劳动合同制幼儿教师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确保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人均年收入不低于上一年度所在地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缩小与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的收入差距。发现的问题及原因:2019年度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人均年收入4.6万元,低于上一年度所在地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水平(5.2万元)。因公办幼儿园资金紧缺只有部分劳动合同制教师有参加社会保险,还要进一步完善(合同制教师社会保险月标准1030元)。同时,因公办幼儿园资金紧缺只有部分劳动合同制教师有参加缴纳公积金,还要进一步完善(合同制教师缴纳公积金月标准160元)。下一步改进措施:提高学前教育收费标准来弥补合同制教师的工资、社会保险、公积金的资金不足。县财政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详见附件2)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无财政评价项目。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未开展部门评价。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03.3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877.35万元,增长696.3%,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金额为教育局(本级)运行经费、而本年度决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中包含育才新城学校生均经费支出、各类民办学校补助支出(由于各类民办学校无国库支付系统,故此类经费由教育局支付至民办学校),其中委托业务费支出439.5万元,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支出355.62万元。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73.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32.4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40.7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37.4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2.8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02.4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2.02%。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XX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泰顺中学车辆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动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政府特殊津贴、资助留学回国人员、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博士后日常经费、引进人才费用、公务员考核、公务员履职能力提升、公务员招考、公务员综合管理、事业运行项目以外其他人事事务方面的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其他商贸事务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其他民族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民族工作专项、事业运行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民族事务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事业运行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19.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0.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教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指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 22.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指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小学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中介组织等举办的小学的资助,如各类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反映。 23.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指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初中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中介组织等举办的初中教育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24.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指反映各部门举办的高级中学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中介组织等举办的高级中学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25.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指反映除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初中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支出、化解普通高中债务支出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普通教育方面的支出。 26.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职业高中教育(项):指反映各部门举办的职业中学、农业中学(含普通高中改制的)、半工(农)半读中学的支出或补助费。 27.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其他职业教育支出(项):指反映除初等职业教育、中专教育、技校教育、职业高中教育、高等职业教育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职业教育方面的支出。 28.教育支出(类)成人教育(款)成人高等教育(项):指反映各部门举办函授、夜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方面的支出。 29.教育支出(类)成人教育(款)其他成人教育支出(项):指反映除成人初等教育、成人中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成人广播电视教育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成人教育方面的支出。 30.教育支出(类)特殊教育(款)特殊学校教育(项):指反映各部门举办盲童学校、聋哑学校、智力落后儿童学校、其他生理缺陷儿童学校的支出。 31.教育支出(类)特殊教育(款)其他特殊教育支出(项):指反映除特殊学校教育、工读学校教育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特殊教育方面的支出。 32.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设施(项):指反映教育费附加安排用于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设施的支出。 33.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指反映除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农村中小学教学设施、城市中小学校舍建设、城市中小学校教学设施、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设施项目以外的教育费附加支出。 34.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指反映除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35.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普及(款)其他科学技术普及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36.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3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体育训练(项):指反映各级体育运动队训练补助及器材购置等方面的支出。 3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3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4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应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应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4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指反映除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残疾人康复、残疾人就业和扶贫、残疾人体育、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4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应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4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应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45.城乡社区事务(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4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指反映除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事业运行、农垦运行、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病虫害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农业行业业务管理、对外交流与合作、防灾救灾、稳定农民收入补贴、农业结构调整补贴、农业生产支持补贴、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农产品加工与促销、农村公益事业、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农村道路建设、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47.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反映除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生产发展、社会发展、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扶贫事业机构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4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9.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50.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用于教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指反映用于教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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