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0年度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 |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为扶持集体经济薄弱村发展,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关于认真落实中央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重要部署深化开展“消薄”攻坚提升行动的意见》(浙组〔2019〕11号)精神,现将2020年度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补助资金1300万元下达你们(详见附件)。请有关乡镇人民政府根据项目进度核拨补助资金. 请严格按照浙江省财政厅印发的《省级财政扶持薄弱村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浙财基〔2017〕46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泰顺县2020年度扶持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补助资金安排表 中共泰顺县委组织部 泰顺县财政局 泰顺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9月8日 抄送:县监察委、县审计局。 泰顺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0年9月9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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