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中小企业发展(竞争力提升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 |
泰财企〔2020〕607号 泰顺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省中小企业发展(竞争力提升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企〔2018〕79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省中小企业发展(竞争力提升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企〔2019〕14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省中小企业发展(竞争力提升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企〔2019〕79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中小企业发展(竞争力提升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企〔2020〕 15号)、《泰顺县创建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加快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相关政策和具体措施》(泰政办〔2019〕64号)精神,结合你局2020年度惠企政策奖补资金兑现和测算情况,现将中小企业发展(竞争力提升工程)专项资金122万元下达给你们,用于惠企政策经信商务类奖补项目。该款列“2150805中小企业发展专项”预算指标。 请你局收到资金后,加强资金管理,根据政策兑现审批进度及时拨付企业,严禁截留挪用。 泰顺县财政局 2020年9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泰顺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0年9月15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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