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拨2020年度上半年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运行经费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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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财建〔2020〕610号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不断提升我县环境质量,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根据《关于印发泰顺县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泰政办〔2012〕202号)和《泰顺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7〕5号)精神,现将2020度上半年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运行经费755.50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该款项列“ ”预算指标。请各乡镇切实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 附件:1.2020年度(库区乡镇)上半年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经费安排表 2.2020年度(非库区乡镇)上半年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运行经费安排表 泰顺县财政局 泰顺县生态搬迁工程 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9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泰顺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0年9月15日印发 附件1: 2020年度(库区乡镇)上半年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 运行经费安排表 单位:万元
附件2: 2020年度(非库区乡镇)上半年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运行经费安排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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