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鑫龙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筑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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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财建〔2020〕619号 司前镇人民政府: 根据《中共泰顺县委办公室 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泰委办发〔2017〕15号)、《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泰政办〔2019〕25号)精神, 经县住建、县税务和县财政等部门联合审核,现下达鑫龙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奖励资金12535120.71元(详见附件)。 请受奖励企业充分利用奖励资金,积极改革创新和转型提升,立足泰顺发展,做大做强企业。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人民政府要加强行业管理,规范市场行为,引导企业规范财务核算,依法纳税,持续健康地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 附件:鑫龙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筑业奖励资金明细表 泰顺县财政局 泰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9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泰顺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0年9月17日印发 附件:
鑫龙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筑业奖励资金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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