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0年泰顺县农业机械化耕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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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财农〔2020〕624号 泗溪镇人民政府: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19〕26号)和《关于开展泰顺县农业机械化耕种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泰农传〔2020〕21号)精神,经乡镇申报、审核、公示,县农业局实地核实、公示,现将2020年泰顺县农业机械化耕种社会化服务补助资金4644元下达给你单位(详见附件),并相应增加“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预算指标。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浙江省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泰顺县农业生产社会化耕种服务补助资金表 泰顺县财政局 泰顺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9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县监察委、县审计局,雷子亮副县长。 泰顺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0年9月17日印发 附件: 泰顺县农业生产社会化耕种服务补助资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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