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9年度冬种生产先进示范方奖励资金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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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财农〔2020〕627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促进粮油产业稳定发展的实施意见》(泰农〔2019〕70号)和泰顺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表彰2019年度冬种先进示范方的通报》(泰农传〔2020〕43号)精神,现将县财政统筹安排的2019年度冬种生产先进示范方奖励资金5.5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并增加“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预算指标。 请你们严格按照《浙江省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19年度冬种生产先进示范方奖励名单 泰顺县财政局 泰顺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9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县监察委、县审计局,雷子亮副县长。 泰顺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0年9月17日印发 附件: 2019年度冬种生产先进示范方奖励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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