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0年度低收入农户补充保险市级专项扶贫资金的复函 |
泰财农〔2020〕628号 县扶贫老区工作办公室: 你单位《关于要求拨付2020年度低收入农户补充保险之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补助资金的函》(泰扶函〔2020〕11号)收悉。根据市财政局 市扶贫办《关于下达2020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温财农〔2020〕18号)精神,现将2020年度低收入农户补充保险市级专项扶贫资金41.065万元下达给你单位,并相应增加“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预算指标。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抓紧组织项目实施,切实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及时发挥资金的使用绩效。 泰顺县财政局 2020年9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县监察委、县审计局,县会计核算中心,雷子亮副县长。 泰顺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0年9月17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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