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1008003011120/2020-49786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 号:
  • 泰综法〔2020〕88号
  • 发布机构:
  • 泰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0-09-22 08:18:07
  • 有效性:
  • 有效

关于进一步明确局系统12345信访投诉件受理、处置流程及处置责的通知

泰综法﹝2020﹞88号

局机关各科室、各执法中队,局下属各事业单位:

经局党委研究,现就局系统12345信访投诉件受理、处置流程及处置责任明确如下:

一、12345信访投诉件受理

依照《泰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有关部门职责规定、《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及有关划转职权,由局指挥中心牵头,各科室、中队配合做好信访投诉件的甄别受理。

二、12345信访件处置答复

局系统受理的12345信访投诉件分三类,一般监管类事项、业务类事项和执法类事项。其中一般监管类事项,如占道经营、家禽饲养、人行道违停、乱堆乱放等由执法中队负责直接处置和答复;业务类事项,如污水直排、油类直排、道路开挖等,由业务科室负责现场明确技术规范和信访件答复,执法中队配合处置;执法类事项,由业务科室提供数据(涉及需要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出具检测报告等业务数据的,由业务科室负责对接)和依据,并提出处理意见后,由执法中队立案查处和答复。职能不确定划转事项由值周领导签派给相关业务科室。

附件:1.12345信访投诉处置工作流程图

2.常见信访投诉件派件处置流程


泰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9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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