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1008003011004/2020-37606
  • 组配分类:
  • 专项经费
  • 发布机构:
  • 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0-09-2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关于下达2020年度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政策性亏损财政补偿专项经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 09- 23 14 : 09 浏览次数: 字体:[ ]

泰财社〔2020〕642号

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县中医院医共体: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浙政办﹝2011﹞101号)及《泰顺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的批复》(泰政发﹝2012﹞181号)等精神,现将2020年度公立医院改革政策性亏损财政补偿专项经费249.55万元下达给你们(其中:县人民医院35.02万元,县中医院214.53万元)。该款项列“2100201综合医院”、“2100202中医(民族)医院”预算指标。

请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泰顺县财政局         泰顺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9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泰顺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0年9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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