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百丈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高镇人民政府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水平,特编制了本守则。
一、地质灾害现状
百丈镇位于泰顺县东北部,为丘陵低山地区,素有九山半水半分田之称。全镇总面积156平方公里,下辖20个行政村,总人口1.84万人。近年来,随着百丈镇经济社会发展,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农民建房、低等级公路修建、低丘缓坡开发等工程活动的开展,人为引发地质灾害时有发生。据调查,全镇绝大部分面积为地质灾害易发区,全镇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5个,威胁349人的安全,地质灾害防治任务较重。
二、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泰顺县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精神,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点面结合、动态管理、预防为主、科学防范”的防治原则,进一步明确镇人民政府作为基层政府的地质灾害防治职责,逐步健全“县国土资源局、乡(镇)政府、村委会和群测群防员(监测员)”四者之间基层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体系,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工作职责
(一)百丈镇人民政府
1、工作总则。在泰顺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全面负责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镇长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镇班子成员实行“挂点联区”制度,对各自联系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重点巡查区负责。
2、动态管理。配合县国土、住建、交通、水利、教育等部门开展地质灾害调查工作,确定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重点巡查区。每年汛期前组织地质灾害排查,划分重点防治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重点巡查区,并报县国土资源局备案。
3、应急预案。根据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重点巡查区情况,编制百丈镇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重点地质灾害点(一、二类)防灾预案,及时向社会公布;组织地质灾害应急小分队,储备抢险救灾物资,落实避灾场所,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配合县国土资源局定期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和地质灾害隐患标识牌的安装工作。
4、两卡发放。根据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单点防灾预案,制作并发放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明白卡要标明可能发生地质灾害位置、类型、范围和受威胁对象,以及预警信号、人员撤离和转移路线、避灾场所、应急联系方式等。
5、群测群防。做好辖区内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组织工作。确定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人和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监测员),与有关村委会签订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状。
6、预报预警。及时将县气象、防汛、水利、国土等部门发布的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发送村委会、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和有关单位。
7、巡查应急。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重点巡查区的巡回检查,发生灾情或险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维护社会秩序,做好群众应急转移工作,必要时可强行组织撤离。
8、信息报告。做好地质灾害统计和信息报告工作。发生灾情或险情第一时间报泰顺县国土资源局和县人民政府;强降雨或连续降雨等重点防范期,及时统计汇总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并及时报泰顺县国土资源局。
9、工程治理。组织实施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地质灾害应急治理和自然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项目完成后,报县国土资源局组织竣工验收。编制地质灾害避让搬迁方案,与村(居)民签订搬迁安置协议,做好地质灾害避让搬迁方案具体落实工作。
10、农民建房。在百丈镇农民建房规划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引导农民合理选择建房区域,督促做好防护措施。
(二)村民委员会
1、群测群防。按照镇人民政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求,做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建立村级地质灾害巡查监测小组,协助镇政府确定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监测员),并与群测群防员签订工作责任状。
2、调查排查。协助县国土资源局等有关部门和镇人民政府做好地质灾害调查排查工作。
3、巡回检查。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重点巡查区日常巡查工作,并做好巡查监测记录,将巡查监测记录定期报镇人民政府。
4、应急处置。发生灾情或险情时及时向镇人民政府和县国土资源局上报情况,按照上级命令,及时组织群众转移避灾。危急时,直接组织群众迅速避灾自救。
5、政策处理。协助镇人民政府做好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政策处理和避让搬迁工程群众思想动员工作。
6、宣传教育。熟练掌握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卡中各项内容,通过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工作,使受威胁群众熟悉避险明白卡中的各项内容。
(三)群测群防员(监测员)
1、学习宣传。学习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知识,熟悉、了解、掌握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重点巡查区情况,协助镇镇政府、县国土资源局进行防治知识宣传。
2、监测记录。定期开展巡查监测,并做好监测记录。
3、信息报送。定期向村委会报送监测记录,同时做好原始记录的保存。
4、应急处置。遇到紧急情况时,及时发布预警信号,疏散危险区内群众,并协助政府做好抢险救灾工作,同时迅速上报灾情和险情。
5、管理维护。负责对地质灾害监测设备和治理工程设施的管理和保护。
四、工作分工
姓 名 | 单 位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负责范围 | |
指挥长 | 蔡霞 | 镇政府 | 镇 长 | 13757767895 | 统揽全镇应急指挥 |
常务副指挥长 | 施明选 | 镇政府 | 常务副镇长 | 13600653188 | 负责抢险保障、调度工作 |
副指挥长 | 蓝传德 | 镇政府 | 党委委员、副镇长 | 13958989817 | 负责日常工作 |
副指挥长 | 沈黎军 | 镇政府 | 人武部部长 | 13758801097 | 负责日常工作 |
副指挥长 | 林燕微 | 镇政府 | 党委委员 | 15325521007 | 负责日常工作 |
副指挥长 | 李永进 | 百丈社区 | 书记兼主任 | 13858802268 | 负责日常工作 |
副指挥长 | 夏邦海 | 洪口社区 | 主任 | 13958998985 | 负责日常工作 |
副指挥长 | 胡昌燎 | 黄坑社区 | 书记 | 13806818009 | 负责日常工作 |
副指挥长 | 程忠盈 | 岩上社区 | 书记 | 15058390813 | 负责日常工作 |
副指挥长 | 毛旭霄 | 包洋社区 | 副主任 | 13906779821 | 负责日常工作 |
成员 | 邱正敏 | 镇政府 | 综合办副主任 | 15867733956 | 负责信息报送、气象通知 |
成员 | 夏春燕 | 镇政府 | 经发办主任 | 13750911907 | 负责救灾落实,负责石材厂生产安全 |
成员 | 何小红 | 镇政府 | 妇联主席 | 15888759709 | 负责抢险工作 |
成员 | 赖青青 | 镇政府 | 民政办 | 15057337426 | 灾民救济 |
成员 | 毛宇桥 | 镇政府 | 村镇办 | 13858802918 | 环境监测、拆除违章建筑 |
成员 | 钟家平 | 镇政府 | 纪委副书记 | 13858817948 | 检查救灾落实情况 |
成员 | 胡志平 | 林业站 | 站 长 | 13757765187 | 林区抢险工作 |
成员 | 林海蛟 | 包洋社区 | 议监会主任 | 13750913002 | 负责抢险工作 |
成员 | 苏为棋 | 国土所 | 所 长 | 13706789787 | 监测、信息 |
成员 | 魏朝升 | 派出所 | 所 长 | 13706788628 | 防治灾区、治安脏乱救火安全 |
成员 | 项金龙 | 水利站 | 站 长 | 13858813808 | 水利工程抢险 |
成员 | 陈孟贵 | 镇畜牧站 | 站 长 | 15988737186 | 灾区动物疫病防控 |
成员 | 雷子余 | 镇医院 | 院 长 | 13858811448 | 医疗救护及灾区防疫 |
成员 | 潘世林 | 镇广播站 | 站 长 | 15658609826 | 宣传报道 |
成员 | 夏克武 | 百丈镇小 | 校 长 | 13486786193 | 学校抢险 |
成员 | 龚学大 | 包洋学校 | 校 长 | 13958997360 | 学校抢险 |
五、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工作计划
月份 | 工作内容 | 责任人 |
1月 | 建立防治项目储备库,制定全年防治计划。 | |
2—3月 | 1、会同县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重点巡查区排查工作,调整确定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年度重点巡查区,并及时告知各有关村委会。2、修编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单点防灾预案,在镇政府和各有关村委会公布。 | |
4月 | 1、更新发放明白卡。2、调整确定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与有关村委会签订地质灾害防治责任状。3、会同县国土资源局编制发放宣传材料,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 | |
5—6月 | 梅雨期间,组织开展巡查,发现险情,第一时间报告县国土资源局,并及时处置。 | |
7月 | 1、对梅雨期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小结,梳理存在的问题,再检查群测群防体系。2、组织应急演练。 | |
8—9月 | 台风期间,组织开展巡查,发现险情,第一时间报告县国土资源局,并及时处置。 | |
10—11月 | 1、对台风期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小结,梳理存在的问题;2、对新发生地质灾害点组织治理或避让搬迁。 | |
12月 | 总结、评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