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实际,为适应防灾救灾工作的需要,及时转移安置灾民,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低限度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尽快帮助受灾群众开展生产自救,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积极救助,准备充分,科学安排,确保无人员伤亡,最大限度地减轻人民财产损失,保证灾民的基本生活和灾区社会稳定。
(二)基本原则
1.密切配合的原则。发生全镇性的重大自然灾害以镇人民政府为主,统一组织、统一调度,突出重点,统筹兼顾;镇政府各村委、有关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妥善安置转移灾民,将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一般性和局部自然灾害以镇政府为主,村干部、有关单位各负其责,在镇统一安排下,及时转移灾民和贵重物品,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果断处置的原则。各村委、各单位要及时了解掌握灾害预警信息,做好转移前期准备工作,一旦发生灾情、汛情能够迅速反应,因地制宜,果断处置,及时将灾民转移到安全地点,确保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二、应急组织机构设置及其职责
(一)成立应急组织指挥部
指 挥 长:张周延
副指挥长:林燕微、包国平、胡荣俊
成 员:包欣庆、夏克荣、张罗青、李永进、邱正敏
办公室下设在镇民政办,办公室主任由王温水同志担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在指挥部领导下,执行传达指挥部领导的指示命令,负责组织协调全镇灾民转移安置应急救助工作,掌握灾情的预警信息,及时提出转移安置工作的建议和意见,督促各组落实工作职责,确保灾民转移安置应急救助任务的完成。
(二) 指挥部设九个工作组,各组主要职责
1.宣传动员组
组长:包欣庆
组员:毛晶晶、雷方杰
主要职责:负责动员发动群众防灾救灾,宣传在救灾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的事迹,及时报道救灾工作和灾情情况。
2.转移安置组
组长:胡荣俊
组员:陈建翊、王温水
主要职责:负责转移安置场所(点)的设置和救灾物资的接收及分发,组织和指导全镇灾民转移安置,保障灾民的住宿、穿衣、饮食等基本生活,提供转移安置灾民的基本生活所需食用品和必要物资。
3.灾害信息预警和通信保障组
组长:李永进
组员:郑卫国、翁海波
主要职责:负责转移安置应急救助的通信保障和信息网络畅通无阻,及时发布灾害预警信息。
4.安全保卫组
组长:夏克荣
主要职责:负责灾民转移安置地点的安全保卫工作;由公安干警和被安置群众组成联防机构,负责转移安置地点的安全联防工作,督促、指导村及单位成立看护组织,积极预防突发事件和打击盗窃哄抢救灾物资等违法行为。
5.款物保障和饮食供应组
组长:邱正敏
组员:蓝海珠、刘诗情
主要职责:负责灾民转移安置的经费、物资、粮食保障和食品卫生检疫工作,督促落实救灾物资、食品和饮用水等;制订2万人的10天生活粮油、物资供应保障计划方案,必要时及时给予保障。
6.卫生防疫组
组长:张罗青
组员:雷子余、董直异
主要职责:负责转移安置灾民的医疗卫生工作,组建医疗防疫小分队,进驻灾区,与村卫生所协作抢救、治疗和运送伤病员;对生活用水进行检测;做好疾病防治和传染病预防工作。
7.水电供应组
组长:李永进
组员:郑卫国、翁海波
主要职责:负责加强对供电、供水设备、线路、管道的检查维护,保障转移安置灾民的水电供应。
8.车辆调度组
组长:邱正敏
组员:蓝海珠、刘诗情
主要职责:负责转移安置所需的车辆保障和运输调度工作,维护撤离点至安置点转移沿途的交通秩序,指导有关村委及单位做好转移运输安全工作。
9.综合统计组
组长:李永进
组员:翁海波、李映映
主要职责:负责报灾、查灾、核灾工作。严格执行灾情管理制度;认真收集、统计、汇总灾情,充分利用灾情信息管理系统按时报灾;重大灾情要逐级上报,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请示同意后上报;坚持值班,做好记录;撰写有关汇报材料;灾情最后核定后,按规定及时申请核拨特大自然灾害生活补助经费和救灾物资。
三、转移安置准备
(一)各村委、有关单位结合辖区实际情况,成立灾民转移安置救助应急工作指挥机构,制定灾民转移安置救助应急预案。
(二)镇民政、水利单位要进行受灾范围、人数的预测,负责落实灾民转移路线以及低水位、危房人员的安置地点。做好车辆、冲锋舟、麻袋等抢险器材、设备和食品、药品等应急物资的准备和调集计划。及时对五保户、低保户、特困户的危房进行检查、维修和改造。
(三)财政所要按照省财政、民政厅相关救助资金管理办法和科目预算落实特大自然灾害救灾款和救灾配套资金。
(四)镇民政办要与上级粮食、工信等部门达成购需协议,储备一定数量的大米、矿泉水、饼干、衣、被等救援物资,重特大自然灾害发生后,保证24小时内,将救援物资发送到灾区。
(五)镇政府各成员单位,按照《百丈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和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准备工作,落实救灾应急物资、抢险装备、抢险队伍,以备紧急之需。
(六)镇民政办加强对灾情信息系统的维护管理和灾害信息员的培训工作,确保灾情信息系统正常运转。重特大自然灾害发生后,镇民政办应在灾情发生1小时内汇总上报镇党政办;镇党政办应在灾害发生后2小时内将本行政区域的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向县委办、县政府办和县民政局报告。
(七)各成员单位、村委要制订汛期值班制度,汛期安排人员坚持24小时值班,并实行领导带班制度。
四、转移安置实施
(一)转移安置办法
由镇政府统一指挥,有关单位、村委会层层负责,原则上就地就近定向指定地带转移安置。
1.转移安置方式:
一是预先转移。根据镇灾民转移安置指挥部的命令,村委有组织、有计划、有准备地将老弱病残人员和贵重物品撤离,安置到预定安全地带。
二是正式转移。根据命令,除抗洪抢险和留守护卫的人员外,其它人员按指定路线转移到安置地点。
三是紧急转移。当接到预先规定的出险报警信号时,所有人员按原定路线快速撤离。
2.转移安置方法:
投亲靠友;在附近村组集中安置;镇、村委统一安置。
五、灾民救助
(一)各村委在自然灾害发生期间,要及时设置避难场所和救灾物资供应点,并提供救灾物资,保证灾民的基本生活。
(二)重点安排受灾烈军属、五保户、特困户、低保户的生活,及时向他们发放粮食、衣被、生活用品等救灾物资。
(三)镇民政办通过采取紧急采购,临时借用、社会捐赠、政府救助等方式解决灾民的基本口粮和生活必需品。
(四)对因洪水、台风造成交通中断而滞留本镇的旅客,经济有困难、食宿无着落者,由所辖村负责及时做好安置及生活安排工作,防止非正常事件发生。
六、纪律要求
(一)各工作组在灾情发生后,要恪尽职守,尽职尽责,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各成员单位、村必须无条件地服从撤离转移的命令,顾全大局,听从指挥、执行调度,对拒绝执行命令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追究其行政和法律责任。
(二)严格值班、值宿制度,建立岗位责任制。各组及村要增强防灾救灾意识,保持通信联系畅通,坚决克服麻痹思想,牢固树立防大地震、强台风、防大洪涝、抗大汛的思想。
(三)切实做好灾民紧急转移安置工作,负责接收转移安置灾民任务的村、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接收安置灾民工作,不准以任何借口拒绝接收安置灾民。在灾民转移过程中要以人为主,只能带简单临时用的物品,确保转移中不出现任何问题。
(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有关单位和村的主要负责人要总负责,层层落实责任,一级抓一级,确保灾民转移安置工作任务的按时完成。
(五)要严格执行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及时准确统计和上报灾情,防止虚报、谎报、瞒报和欺骗冒领的现象发生。
七、启动条件
发生全镇性重大自然灾害时,全镇共需要紧急转移安置灾民达总人口10%以上(含10%),启动本预案。
八、制订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修订)由镇民政办制订,报镇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由镇民政办负责解释。
九、预案生效时间
本预案(修订)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