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0年省妇女儿童发展专项资金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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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财行〔2020〕653号 县妇女联合会: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妇女儿童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行〔2019〕40号)精神,按照省市县要求,并结合妇联工作实际,现将2020妇女儿童发展专项资金34万元下达你单位。本款列2020年“2012999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预算科目。 请你单位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按《浙江省妇女儿童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浙财行〔2014〕67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妇女联合会关于浙江省妇女儿童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浙财行〔2018〕71号)规定,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全部用于业务工作所必需的各项开支,充分发挥资金使用绩效。 附件:2020年妇女儿童发展专项资金分配明细表 泰顺县财政局 2020年9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泰顺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0年9月29日印发 附件: 2020年妇女儿童发展专项资金分配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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