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1008003011004/2020-37620
  • 组配分类:
  • 专项经费
  • 发布机构:
  • 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0-09-2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关于下达2020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 (第二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 09- 29 14 : 40 浏览次数: 字体:[ ]

泰财建〔2020〕658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部分2020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浙财债〔2020〕15号),经研究,现将2020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第二批)8000万元(详见附件)下达给你们,相应增加“2290402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2121699其他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预算指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加快债券资金使用进度。按照“资金跟项目走”原

则,在依法合规、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加快专项债券对应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

二、强化债券资金的使用管理。新增债券资金要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和楼堂馆所等中央明令禁止的项目支出。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债券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明细核算,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或挪用,严防债务风险。

附件:2020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第二批)明细表

泰顺县财政局

2020年9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泰顺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0年9月29日印发



附件:

2020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第二批)明细表

序号

项目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债券额度(万元)

备注

1

泰顺县雪溪乡人民政府

胡氏大院历史文化村落项目

2000


2

泰顺县三魁镇人民政府

泰顺县三魁镇文体中心建设工程

2000


3

泰顺县司前畲族镇人民政府

司前畲族镇民族体育中心(山哈大舞台)

2000


4

泰顺县罗阳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泰顺县罗阳镇江渡村保障房工程

2000

棚改

合计

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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