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政办〔2020〕5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市持续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2020年工作要点和《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推进企业综合评价的实施意见》(泰政发〔2018〕85号)要求,通过综合评价、公示纠偏等相关程序,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19年度泰顺县“亩均论英雄”工业企业综合评价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2)。
利用本地农特产品资源自产自销、促进农民增收、带动农村经济和绿色生态经济发展的茶业企业不纳入评价。各相关部门要依据企业综合评价结果,在资源配置上按照“A类优先保障、B类积极支持、C类相对控制、D类严格限制”的原则,依法依规制定实施用地、用电、用气、排污等资源要素差别化政策,推进资源要素向综合评价高的企业集聚,提升资源要素利用效率。各乡镇要及时告知辖区内企业综合评价结果,并积极做好属地管理工作。
附件:1.2019年度泰顺县“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结果(规上企业)
2.2019年度泰顺县“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结果(规下企业)
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