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人社〔2021〕2号
为了贯彻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六稳”“六保”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温政办〔2017〕70号)、中共泰顺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泰顺县招引高校毕业生“510计划”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现决定面向我县寻找经济型酒店进行合作,确定为大学生驿站,给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提供住宿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作计划
罗阳镇确定两家经济型酒店为泰顺大学生驿站,雅阳镇、彭溪镇各确定一家经济型酒店为泰顺大学生驿站。
二、合作对象需具备的条件
1、经合法工商营业登记、已取得营业执照;
2、有健全的管理规章制度,遵守国家、省、市有关的法律法规;
3、提出的价格符合驿站低价的要求。
三、合作内容
1、短期住宿:提供满足基本住宿需求的硬件设施,让来泰求职的高校毕业生实现“拎包入住”。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请入住大学生驿站的来泰高校毕业生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发放大学生驿站入住凭证,高校毕业生持凭证到合作的酒店办理入住手续。合作酒店根据实际入住情况,对住宿费用与人数进行汇总。合作酒店可登录使用浙江政务网账号,PC端登录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reward.wenzhou.gov.cn)或手机端登录“温州人才云服务平台”按照提示进行驿站补贴申领。
2、城市融入:提供城市地图、报刊图书等资料,提供城市信息咨询等服务,帮助入住高校毕业生了解泰顺、融入泰顺。
四、申报程序
1、所需材料:驿站认定申请表、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各两份,附电子版。
2、申请时间:2021年1月27 日至2021年2月2日(节假日除外)。
3、申报地址: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3室,联系人:蓝先生,联系电话:0577-21219909。
4、审核:材料审核后,进行实地考察。我局将组织有关人员,对申请的酒店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主要内容为:酒店所处位置、酒店房源报价、酒店硬件设施及服务。考核合格后,按照考核评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合作对象,并签订为期3年的合作协议。合作协议确定后,我局将对合作的酒店举行挂牌。
五、管理单位将不定期通过各种方式对驿站进行检查,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将撤销其驿站资格,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六、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
附件:泰顺县大学生驿站认定申报表
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1年1月27日印发
附件:
泰顺县大学生驿站认定申报表
单位名称 (加盖公章)
填报日期
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
一、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 |||||||
建筑面积 | 容纳入住人数 | ||||||
单位网址 | 邮 编 | ||||||
单位地址 | |||||||
标准间报价 | 单人间报价 | ||||||
管理机构人数 | 法定代表人 | ||||||
相关负责人 | 电话 | 传真 | |||||
联系人 | 电话 | 传真 | |||||
酒店简要介绍 |
签 章 年 月 日 | ||||||
县主管部门意见 |
签 章 年 月 日 |
填表须知:
一、申报单位须如实填报本申报表,对提交材料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责任自负。
二、申报单位应按统一制作的表式使用计算机填写。报申报表一式二份,申报同时提交相应电子文档。
三、申报材料中要求签章的地方,须加盖公章,复印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