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顺县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1-04 17:16:38 浏览次数: 来源: 县府及县府办 字体:[ ]

泰政办〔2020〕7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

《泰顺县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泰顺县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2020—2022年)

一、编制背景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深化养老服务综合改革,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扩大普惠养老服务供给,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供给 促进养老服务消费的实施意见》(民发〔2019〕88号)和省、市、县党委、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计划。

二、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我省打造“幸福颐养标杆区”的要求,充分发挥泰顺“泉、桥、山、茶、石”五大品牌资源优势,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把养老服务事业与产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事业与产业蓬勃健康发展。坚持将养老服务深度融入县域治理现代化,坚持主动融入长三角区域养老一体化,通过三年时间,着力补短板、扬优势、创特色,健全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充分发展、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将泰顺打造成“立足温州、面向全国”的一流“养生养老”基地、浙南山区养老服务示范样板县、全省养老服务高地和标杆区。

三、主要目标

到2022年,机构养老精准供给,新增机构床位数不少于800张,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60%以上(包括每千名老人设立失智症照护床位2张),雏显县域“1+3+5+X”(机构)养老服务格局。“1”是打造县城区域中高端康护中心;“3”是打造3家床位200张以上的区域性公办护理型养老机构;“5”是完成罗阳、筱村、仕阳、雅阳、彭溪等5家乡镇中心片区敬老院改造提升,并达到国家二级养老机构标准;“X”是多家民办高端康养综合体进行有效补充。19个乡镇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全覆盖;深化养老服务供给侧改革,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实现“双100”,即:提升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基础设施、服务质量不少于100家,获评“三星级”以上星级服务质量养老设施不少于100家;进一步推广“轻成本”居家养老服务模式,鼓励以单个或多个乡镇为单位,委托专业化养老服务组织(企业),承接政府购买养老服务;鼓励公建民营(民办)养老机构开展家院服务;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康养综合体,探索出相关产业行业发展支持政策。养老服务人才队伍专业发展,培训养老护理员不少于1000人次,培训家庭照护者不少于2000人次;社会力量优势凸显,公办养老机构公办(建)民营比例达到100%,鼓励支持社会资本建设养老机构,至少培育2家以上本土化、品牌化、专业化的养老服务机构。

四、重点工作

(一)在整体设计布局上实行“一域一院”,大型综合性养老机构统一布局规划、区域性养老机构分点按需建设。立足温州、面向全国,由政府投资或引进成熟的民间资本,兴建若干家大型综合性养老机构,满足多元化、高品质的养老养生需求。从各乡镇养老服务需求出发,因地制宜,分类建设护理型、助养型、居养型等区域性养老机构,解决区域性基本养老需求。到2022年,县第一和第二社会福利院2家200张床位以上的公办护理型养老机构全面投用,县城养老康护中心和县第三社会福利院开工建设。县第一和第二社会福利院设立失智症照护床位数不低于总床数的10%,实现内设护理医疗机构。鼓励开展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支持将基本型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纳入当地养老助残福利服务补贴制度。

(二)在乡镇敬老院转型升级上实行特困人员统一集中供养、社会老年人养老服务按需开放分类提供服务。推行乡镇敬老院向乡镇老年社会福利服务中心转型,在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的基础上,拓展服务对象,建立社会老年人入院评审制度,重点向低保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开放提供养老和生活照料服务。率先完成敬老院三年改造提升计划,法人登记、消防达标、公建民营3项指标100%完成;到2022年所有建成敬老院达到国家二级养老机构标准,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建立医养合作巡诊模式。

(三)在居家养老方式方法上实行日间集中活动、夜间分散安住。通过整合部门、乡镇老旧办公场所、公共设施等闲置资源19个乡镇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全覆盖;遵循“离户不离土、离家不离村、离亲不离情、养老在乡村”的养老服务需求,日间由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统一给老人提供便民食堂、医疗保健、文化生活等养老服务,夜间安排老人各自回家分散居住。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长效运行机制,以“轻成本”为特色的泰顺养老服务模式全面健康发展,依托养老服务设施功能室引入简易适合老年人操作的来料加工。同时培育并发挥本土为老服务组织、党员干部积极性,打造“边角地”菜园、“红色”菜园为养老服务中心送“补给”;将养老服务中心常态化运营列入村(社区)组织运转考核加分项目;探索建立捐赠褒扬机制,形成助老爱老为老全社会参与的新风尚。开展多种助餐服务模式,扩大助餐配送餐服务覆盖面,形成“走进来+送出去”就餐双模式。推动居家、社区与机构养老融合发展,支持专业养老机构运营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将服务延伸到居家社区。打造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者为支撑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三社联动”机制。深度融合社区养老与社区医疗、康复、文体、家政等服务。2022年底前,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服务500户以上,引导社会家庭开展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开展“乐活驿站”“银尚之家”建设,为老年人提供“家门口”的一站式服务。优先支持老年人居住比例较高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补足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短板,建立以乡镇养老服务中心为中心的农村基本养老服务网络,发展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到2022年,农村养老互助点覆盖率70%以上。培育农村互助服务队伍,发挥村民委员会、为老服务中心等组织自主管理作用,鼓励农村妇女、低龄健康老年人等群体照护高龄、失能失智老年人。建立农村留守空巢老年人关爱制度,组建“1+1+X”三级服务网络,建立一周一电话、一月一上门、一季一陪伴、一年一生日的“四个一”关爱制度,设立“一村一人”养老服务顾问,开展“助老一卡通”援助服务,提供水电、社保、社会救助、数字电视等援助服务。

(四)在养老服务社会化改革上实行政府统一购买、为老社会组织(企业)及邻里支持分类提供服务。由政府通过统一购买家政、理发、保健、精神慰藉等服务项目,由专业化为老服务组织(企业)分类按需上门提供服务。引导各种所有制投资主体进入养老服务领域,招引知名养老服务企业入驻泰顺,推动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品牌竞争力的养老机构,到2021年,所有建成公办养老机构公办(建)民营比例达到100%;100%乡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70%以上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实现社会化运营;新增政府投资养老服务设施原则上均采取委托社会力量运营的模式;鼓励将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机构运营以县域或多个乡镇为单位统一交由专业化养老服务组织(企业)承接。

(五)在康养综合体建设上实行政府统一管控引导、社会力量分类举办经营。政府部门对康养综合体建设进行统一规划、监管、指导,建设主体由社会力量承担,通过招商引资或其他有效的方法方式,引导、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承包、租赁等多种形式兴办和经营康养联合体。积极探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力争试点经验做法在我县复制推广,并建立统一的失能等级评定标准,探索建立失能等级评定委员会。到2022年建成1个康养联合体,基本符合长护险协议定点条件的,优先纳入长护险定点范围。加强养老服务与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的政策衔接,提高政策福利保障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六)打造智慧养老生态圈,实现养老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

依托国家、省市养老业务管理系统,健全完善养老机构信息、从业人员和入住老人等基本信息模块,对接“浙里养”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接入,实现户籍、医疗、社保、救助等信息资源共享,落实全过程、全链条、全闭环的养老跟踪服务。强化社保卡(市民卡)为老服务功能。加强养老服务机构“智慧养老”云平台建设,提升智能化管理和服务水平。鼓励社会力量开发健康检测监测、养老监护等新产品,积极提供慢性病智能综合管理、远程智慧医养结合等新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积极培育养老服务行业组织、中介机构,引导行业自律管理。建立养老专家库,广泛吸纳行业专家力量,提升养老研究工作的前瞻性与实效性。完善社会组织、专业社工、志愿服务联动机制,创建“时间银行”品牌,完善老年志愿服务网络体系。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要素保障。充分发挥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作用,强化成员单位间协作配合,推进工作职责落实。县委或县政府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养老服务工作中面临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和重点个案,并形成党委或政府会议纪要;贯彻落实《温州市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管理办法(试行),县民政部门进入同级规划委员会。政府、事业单位和企业腾退的用地、用房,适宜的要优先用于社区养老服务;推动养老服务发展所需资金纳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到2022年,提高福彩公益金用于发展养老服务比例到55%以上;将养老护理员培训纳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体系、新型职业农民技能培训体系和“金蓝领”高技能人才国内外培训计划。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护理员培训。

(二)加强监管力度。建立综合监管机制,落实属地管理职责,推进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和分级分类监管。加快建立养老服务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行“红黑名单”管理,实施养老服务组织或机构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建立养老服务行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推进行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建立养老服务机构场所安全责任制度和应急机制。健全贯彻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的联合执法、执法检查、综合评估等制度,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组织开展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整治工作和老年人法律援助专项服务活动,严厉查处向老年人欺诈销售各类产品和服务的违法行为。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发展老年教育,引导各类公共文化场所、医疗机构、旅游景点、生活设施以及商业企业为老年人提供优惠或便利服务。

(三)加强宣传引导。邀请人大、政协代表和市民监督团参与养老机构幸福养老建设,开展养老机构“幸福指数”评估,积极组织养老护理员参加养老护理员技能大赛,开展养老护理员关爱活动,探索建立褒扬机制,加强对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关心支持的各界人士和养老护理员先进事迹与奉献精神的社会宣传,打击曝光欺老、虐老事件,让助老爱老为老成为新风尚,让养老护理员的劳动创造和社会价值在全社会得到尊重。

附件:泰顺县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重点任务.docx



抄送:县委、县人大常委会、政协办公室。


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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