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清理依据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和《泰顺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泰政发〔2020〕96号)文件要求,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在我县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二、主要内容及清理结果
泰顺县经信局对2020年12月31日以前以本机关名义制定发布、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清理,此次共清理规范性文件1件,继续有效1件。
三、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泰顺县经信局
解读人:林泉(局长)
业务科室:办公室
联系方式:0577-67593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