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保华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养猪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2021-11-26 11:17:12 浏览次数: 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泰顺分局 字体:[ ]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决定》(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64号)有关规定,现将本项目需要公开的环境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泰顺保华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养猪场项目

工程概要:现为了解决目前市面上猪价高,猪肉供给不足的情况,泰顺保华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拟于浙江省温州市泰顺县三魁镇山水村实施生猪养殖项目。项目占地17611m21期面积4600m22期面积13011m2,新建猪舍、仓库、管理用房、保育舍、污水处理站等设施,配套安装自动喂水系统、自动喂料系统等全自动智能化设备,建成后达到存栏10000头生猪,年出栏2.2万头商品猪的养殖规模。项目总投资4500万元,由企业自筹。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周边环境主要保护目标情况见表1

1  项目主要水、声环境保护目标

保护项目

方位

保护名单

距离

保护级别

地表水

西南侧

内河

距离养殖地块约750m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中的Ⅱ类标准

东南侧

金狮水库

距离养殖地块约1021m

声环境

场界外200m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

土壤环境

四周

植被

/

《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

2  项目养殖地块环境空气保护目标

名称

坐标/m

保护

对象

保护

内容

环境功

能区

方位

距离/m

经度

纬度

水车垟村

 

山水村

119.90946293

27.50390768

村民

95

二类区

南侧

505

夏家山村

119.89924908

27.50749111

村民

70

二类区

西南侧

850

寨顶

119.90713477

27.49155075

村民

18

二类区

西南侧

1510

塔头村

张宅

119.89968896

27.51670216

村民

28

二类区

西北侧

1720

金狮村

戬州

119.90652323

27.50090361

村民

30

二类区

西南侧

2209

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废水:建成后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用于周围农田园地生态消纳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废气:经预测,项目废气能够达标排放;厂区的无组织排放废气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噪声:根据预测,本项目昼夜间厂界噪声可符合相应标准。项目建成后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固废:猪粪、沼渣一起进入有堆粪房处理成肥料出售。分娩废物和病死猪暂存于冷库,近期采用安全填埋井作填埋处理,远期由泰顺县动物无害化处理单位负责定期收集并处置。饲料残渣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医疗垃圾由资质单位处理。项目产生的固废能够达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效果,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不利的影响。

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废水: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用于周围农田园地生态消纳

废气:加强猪舍管理,粪便日产日清及时清运至堆粪房发酵处理加强猪舍通风频次,保持舍内干燥定期在猪舍喷洒生物除臭剂采用益生菌配方、环保型猪饲料,提高饲料利用率猪舍内铺洒沸石、锯末及秸秆、泥炭等含纤维素和木质素较多的吸附剂卸粪口等各处理单元接口设置喷淋生化除臭剂在猪舍通风口处设置喷淋吸收装置;场区内外加强绿化等。堆粪房及污水处理恶臭经集气收集后,通过生物除臭措施处理后拉至15m高排气筒排放。设沼气收集管道、沼气火炬收集后的沼气集中明火焚烧。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烟道拉至楼顶排放

噪声:尽可能满足猪只饮食需要,避免因饥饿或口渴而发出叫声。猪只出栏时会产生突发性叫声,会对区域声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但具有偶然性和间断性,影响短暂,应安排在白天,且避开午休时间,尽量采取赶猪上车。场界设围墙,场区加强绿化,经过绿化降噪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满《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区排放限值设计中选用的是低噪声风机,使鼓风机尽可能在工作在最高效率上,以有利于提高风机效率和降低噪声,此项措施一般可降噪3-5dB(A)。运输车辆应做到缓速行驶,减少鸣笛或尽量避免鸣笛来减少运输车辆进入猪场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等。

固废:猪粪、沼渣一起进入有机肥加工间处理成农肥出售。分娩废物和病死猪暂存于冷库,近期采用安全填埋井作填埋处理,远期由泰顺县动物无害化处理单位负责定期收集并处置。饲料残渣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医疗垃圾由资质单位处理。项目产生的固废能够达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效果,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不利的影响。

环境风险:为使环境风险减小到最低限度,必须加强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定完备、有限的安全防范措施,尽可能降低项目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项目建设符合浙江省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原则,符合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要求,符合建设项目其他部门审批要求。项目投产后中会产生一定的污染物。经评价分析,本项目的建设在采用严格的科学管理和环保治理手段,可以将本项目产生的污染因子控制在相应的排放标准之内。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因此从环保角度讲,该项目的选址和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及范围:附近的团体和个人。

征询主要事项:了解公众对该项目环保工作方面的意见。

七、征求公众意见期限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审批环境影响报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当地环保部门、环评单位和项目建设单位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泰顺保华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泰顺县三魁镇山水村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林总13616608686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温州瑞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高联大厦501

联系人:0577-88930800

项目审批部门: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泰顺分局

地址:泰顺县罗阳镇新城大道117号行政审批中心

联系方式:0577-67599676

                                          公示单位:泰顺保华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2021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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