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政发〔2021〕2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2020年7月19日,泰顺县育才小学厨师胡松堂同志,在泰顺县罗阳镇葫芦潭游泳基地,不顾个人安危,在不具备安全保护措施情况下将溺水者林某拖带到岸上,并实施心肺复苏和人工呼吸,成功使溺水者林某恢复生命特征。鉴于胡松堂同志的事迹展现了奋不顾身、舍己救人的高尚情操,根据《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第九、十、十一条规定,经县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胡松堂同志记个人三等功奖励。
希望全县广大干部群众以先进为榜样,学习胡松堂同志见义勇为的担当精神,弘扬勇于承担时代使命和社会责任的可贵品质,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设“平安泰顺”积极贡献力量。
泰顺县人民政府
2021年4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