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属各有关单位:
《泰顺县打造闽浙边界法治乡村走廊实施方案》已经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泰顺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5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泰顺县打造闽浙边界法治乡村走廊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浙江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浙委法发〔2020〕8号)精神,服务和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推进闽浙边界法治乡村建设,根据《泰顺县打造“闽浙边合作发展先行区”工作方案》总体部署,现就打造闽浙边界法治乡村走廊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加强党对法治乡村建设的领导,着力推进乡村依法治理,教育引导基层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切实增强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建引领。坚持党对法治乡村建设的坚强领导,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基层党建工作与法治乡村建设深度融合,为闽浙边界法治乡村走廊创建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坚持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系,更加注重党委、政府、群众自治组织、社会组织、人民群众等对基层社会的共同治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型的闽浙边界法治乡村,确保边界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坚持五治融合。加强政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相结合,政治引领、法治保障、德治教化、自治强基、智治支撑,促进法治与自治、德治、智治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坚持闽浙特色。根据闽浙两地乡村自然和人文环境、经济状况、人口结构、风土人情等不同情况,发挥资源优势,勇于探索创新,因地制宜开展闽浙边界法治乡村建设,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
(三)工作目标
以服务打造“新时代闽浙边合作发展先行区”为总目标,持续、协调、高水平推进泰顺与福鼎、柘荣、福安、寿宁等周边县(市)法治合作发展,生动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探索边界法治乡村治理新模式,力争到2021年底,闽浙边界法治乡村走廊基本建成,闽浙边界法治乡村振兴发展更加融合,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干部群众法治素养明显提升,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成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高地。
二、重点任务
(一)红色领航,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项行动
1.创建基层党建联盟。以“边界地区党建引领区域法治联动共建”为载体,全面深化“村村联合、村企共建、单位联村、机关共享、两新共创、专班联动、跨省联盟”,建立县、乡、村三级省际党建联盟,实现基层党组织党建联盟全覆盖。继续推进边界乡村“党建带经济”合作发展,推动实现党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打造新时代闽浙边区域党建合作示范区。(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2.建设法治教育基地。大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好“红色+法治”文章,挖掘闽浙边革命旧址、战斗遗址、党性教育基地、红色革命纪念馆等红色资源,与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深度融合,打造别具特色的“红色+法治”教育基地或乡村走廊景观带,并组织开展相关学习教育实践活动。(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各有关乡镇,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3.组建红色普法讲师团。聚焦闽浙边界革命老区实际情况,组建边界红色普法讲师团,整合建党以来典型的法治案例,讲好“红色+法治”故事。利用农闲、集会等时间节点,组织讲师团深入两地开展党史、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以及《温州市泰顺县廊桥保护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宣传。(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委宣传部、县委党史研究室、各有关乡镇)
4.创编法治文化作品。推动法治文化与两地传统文化、红色文化、畲族文化等融合发展,组织编写、创作具有闽浙地方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作品,运用闽浙民间艺术形式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联、县文广旅体局、县司法局,各有关乡镇)
(二)制度先行,助推行政执法规范化专项行动
5.建立闽浙联合执法制度。推动公安、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农业农村等部门开展跨区域联合执法。严格实施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闽浙两地基层行政执法人员业务交流和培训,提高行政执法队伍法治意识和职业素养。(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泰顺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农业农村局)
6.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探索闽浙两地涉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提高闽浙边界乡村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县司法局、相关涉农执法部门)
7.完善闽浙两地涉农领域执法投诉举报处理机制。组建联合行政执法监督员队伍,强化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侵权须赔偿。(县司法局、相关涉农执法部门)
(三)整合力量,强化司法保障力度专项行动
8.加强闽浙边界司法合作。推动闽浙两地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依法妥善办理涉农纠纷案件,依法打击和处理涉农违法犯罪行为,推行“流动法庭”等便民举措,构建公益诉讼跨区域衔接机制,以生态环境和资源领域公益保护为重点,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侵害公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闽浙边界村民提供优质、高效、便利的司法服务。(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按职责分头落实)
9.共建闽浙边界“铁盟警务室”。推进警务跨区域协作和边界卡点智能提升改造,建立健全警务信息、侦查办案、指挥行动、队伍建设等四大协作机制,构建卡点联防跨省协作联盟,实现闽浙边界“铁盟警务室”全覆盖,实施一体化联勤。重点打击农村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防范打击邪教组织,定期打击闽浙边界地区“黄赌毒”等犯罪活动。(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委政法委)
10.加强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运用。推进乡村“雪亮工程”建设,加强农村地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提升规范化、实体化运作水平,全面覆盖进出村道、村内主要道路、村民聚居区等重要部位。(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委政法委)
(四)优势互补,提供法律服务便利化专项行动
11.设立闽浙边界联合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打造集法治宣传、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司法公证、司法鉴定、调解等功能于一体的闽浙边界联合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探索开展跨区域办理公证、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管理协作等业务。(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各有关乡镇)
12.组建闽浙边界地区法律服务团队。发挥边界乡村农村法律顾问作用,建立边界地区公共法律服务人员信息库,共享“12348”法律服务资源,适时在边界开展“法雨春风”服务活动,为两地村民、企业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实施“线上”智慧普法,依托微信小程序和“泰顺普法公众号”平台,开辟法律线上咨询、讲座、案例查询等功能,把法治送到群众掌中。(责任单位:县司法局)
13.打造闽浙边界乡贤调解联盟。依托“两官两师”结对乡贤调解室制度,建立边界人民调解员专家库,不断推进毗邻乡镇乡贤调解室建设,加强闽浙毗邻地区人民调解联防联调机制建设;完善边界矛盾纠纷联合排查、联动调处、联谊交流、重要情况通报等工作机制,利用互联网技术,探索集视频会议、视频调解为一体的“互联网+”调解模式。(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各有关乡镇)
(五)精准谋划,推进依法治理现代化专项行动
14.推进基层依法治理。指导农村依法修订、实施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落实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草案审核、向乡镇备案制度。推进乡镇合法性审查力量、审查范围、审查机制全覆盖,解决基层依法治理“最后一公里”问题。(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各有关乡镇)
15.规范村级事务管理。深化重大事项“五议两公开”工作法、完善农村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等系列举措,在有条件的边界乡村开展村务共商、项目共建、干部互挂等合作,着力实现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形成群策群力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新局面。(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各有关乡镇)
16.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对照创建标准,合力共建,力争2021年底在法治乡村走廊内实现市级以上民主法治村(社区)全覆盖。(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各有关乡镇)
17.培育农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强化动态管理,实现闽浙边界乡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全覆盖。强化培训力度,利用各级普法教育培训基地,组织闽浙边界两地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参加“法治带头人”培训。(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各有关乡镇)
18.开展特色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广泛开展边界乡村法治讲堂、法治图书室、法治志愿者队伍、法律顾问工作室、法治宣传栏创建;依托泰顺特色资源,打造“法治+红色”“法治+廊桥”“法治+礼堂”等阵地,建设宪法、民法典等主题公园,并在边界地区联合设立“法治宣传根据地”、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等,切实夯实边界法治宣传基础。(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文广旅体局、廊氡管委会,各有关乡镇)
三、实施步骤
(一)前期调研阶段
1.围绕新时代法治乡村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就边界乡村概况、法治建设等情况,开展实地排摸调研,梳理问题清单,制定项目治理清单(2021年1月-2月)。
2.就创建闽浙边界法治乡村走廊相关事宜进行沟通协调,征求相关意见,并形成初步工作方案(2021年3月-4月)。
3.完善工作方案,确定重点任务,做好创建准备(2021年4月底)。
(二)组织实施阶段
对照既定方案,有序组织实施五大行动(2021年4月-10月)。
(三)验收提升阶段
1.对照方案开展自查自评,及时查漏补缺,对存在的突出问题逐一进行研究,明确整改重点,确保各项创建任务落到实处(2021年11月)。
2.督促检查,以查看资料、实地走访等方式,逐节点、逐项目开展督查,全力推动边界法治乡村建设工作深入发展(2021年11月)。
3.巩固提升成果,及时总结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2021年12月)。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创建闽浙边界法治乡村走廊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各相关单位和有关乡镇要切实提高认识和站位,认真谋划落实。县里成立以县委副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建立工作专班负责统筹协调、督导落实、整体推进等具体工作;各相关单位和有关乡镇要确定具体负责人和联络员,具体筹划、推进工作全面开展;并要结合工作职责和实际,按照“项目化推进、清单式管理”的要求,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具体负责人、联络员名单以及工作计划预报表(样式见附件)请于2021年5月14日前上报(联系电话:0577-67582202,联系人:苏晓琴,邮箱地址: tsxpfb@126.com)。
(二)强化联动共建。坚持共建共治共享的原则,加强与闽方的联动,建立健全联创联建机制,已经联的要深化联,还未联的抓紧联,不能联的创造条件尽量联。建立健全统筹协调和定期会商机制,加强边界两地联动,通过联席会议、情况通报、跟踪评估等方式,统筹区域法治力量,加强对边界法治乡村建设重大事项、重大问题的共同研究、协同落实,形成推进边界法治乡村建设的工作合力。
(三)强化工作保障。鼓励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志愿者、乡贤等社会力量参与边界法治乡村走廊建设。创建工作将纳入县对部门、乡镇的法治考核。县财政部门要做好经费保障,大力支持边界法治乡村走廊建设,并结合优化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和管理需要,加大对法治宣传阵地、公共法律服务站(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专项投入,不断提高边界乡村法治建设水平。
(四)强化氛围营造。要及时总结上报边界法治乡村走廊建设成功经验,挖掘培育示范标杆和先进典型,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努力形成各具特色、竞相发展的工作态势。要注重宣传,及时跟踪、深入报道工作动态及成效,为闽浙边界法治乡村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1.打造闽浙边界法治乡村走廊工作具体负责人、
联络员名单
2.打造闽浙边界法治乡村走廊工作计划预报表
3.需报送材料的有关乡镇、部门名单
附件1
打造闽浙边界法治乡村走廊工作具体负责人、联络员名单
类 别 | 姓名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手机号码 |
具体负责人 | |||
联络员 |
附件2
打造闽浙边界法治乡村走廊工作计划预报表
(填报参考)
序号 | 五大专项行动 | 工作目标 | 任务清单 | 责任单位 |
1 | 红色领航,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项行动 | 以“边界地区党建引领区域法治联动共建”为载体,全面深化“村村联合、村企共建、单位联村、机关共享、两新共创、专班联动、跨省联盟”,建立县、乡、村三级省际党建联盟,实现基层党组织党建联盟全覆盖。继续推进边界乡村“党建带经济”合作发展,推动实现党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打造新时代闽浙边区域党建合作示范区。 | 1.签订党建联盟协议书,构建三级省际联盟,实现基层党组织党建联盟全覆盖。(2020年已完成) 2.依托“福泰农民专业合作社”“闽浙边红色先锋贷”等载体,继续谋划推进边界乡村“党建带经济”合作发展。 3.实施人才合作,共同招聘..... | 县委组织部 |
... | ||||
附件3
需报送材料的有关乡镇、部门名单
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委党史研究室、县文联、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旅游体育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泰顺分局、廊氡管委会;
罗阳镇、泗溪镇、彭溪镇、雅阳镇、柳峰乡、仕阳镇、龟湖镇、雪溪乡、西旸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