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政发〔2021〕4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浙江行动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9〕29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温州行动的实施意见》(温政发〔2019〕29号)和《健康泰顺2030行动纲要》精神,加快实施健康中国、健康浙江战略,推进健康泰顺行动,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到2022年,建立与泰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城镇功能定位相匹配、以居民健康为中心的融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为一体的健康服务体系,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大幅提升,健康生活方式基本普及,居民主要健康影响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居民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国内先进城市水平。
到2030年,形成比较完善的全民健康服务体系、制度体系和治理体系,人人享有高质量的健康服务和高水平的健康保障,健康环境不断优化,健康产业繁荣发展,居民主要健康指标达到高收入国家先进行列,成为高水平健康之城,基本完成健康中国建设任务。
二、行动任务
(一)全方位干预健康影响因素。
1.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理念,广泛开展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推动“互联网+精准健康科普”,完善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建设健康促进示范区。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分别达到33%以上和38%以上。(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科协、县残联、县红十字会、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融媒体中心)
2.合理膳食行动。推进国民营养计划,加强营养膳食指导,在托幼机构、学校、养老机构、医院配备营养师或营养指导员,综合医院设立临床营养科室(营养诊室),鼓励全社会参与减盐、减油、减糖行动,建设健康食堂、健康餐厅、营养支持型社区等。到2022年和2030年,成人肥胖增长率持续减缓。(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管局)
3.全民健身行动。深化社会力量办体育改革,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打响“百姓健身房”品牌,打造群众身边“15分钟健身圈”。加强体医融合,探索开展慢性病运动干预,推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到2022年和2030年,经常参加锻炼人数比例分别达到42%以上和44%以上。(牵头单位:县旅游体育发展中心,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卫生健康局)
4.控烟限酒行动。加大控烟限酒宣传教育力度,加强公共场所控烟监督执法。各级党政机关率先建成无烟机关,学校、医院营造无烟环境,室内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烟。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产品和酒精制品。到2022年和2030年,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分别降至21.5%以下和20%以下。(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融媒体中心、县烟草专卖局)
5.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加强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及其功能。加强心理健康人才培养,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开展心理健康服务,建立心理应急干预机制。加强青少年网瘾预防与控制。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分别达到22%以上和30%以上。(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政法委、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县残联、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文广旅游体育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融媒体中心、县医疗保障局)
(二)持续改善健康环境。
6.蓝天碧水净土清废行动。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持续改善空气质量。加大城乡水环境整治力度,切实提升水环境质量。加强土壤污染源头管控,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治理修复。加强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检查。强化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到2022年和2030年,城市日空气质量达标天数均完成省定任务。(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泰顺分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科技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7.绿色环境打造行动。把健康理念融入城乡建设管理,打造覆盖全县、品质卓越的健康宜居环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产业体系。加强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完善垃圾全程分类体系,深化农村“厕所革命”。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定期组织党员干部带头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县城)创建成果,开展卫生乡镇、村创建,加快推进健康城市(县城)、村镇、家庭、单位建设。到2022年和2030年,国家卫生乡镇比例分别达到70%以上和100%。(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旅游体育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8.饮用水达标提质行动。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以珊溪库区为重点整治区域,全面完成饮用水水源污染隐患整治,全县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面达标。全面实施县级统管,落实城镇与农村供水安全管理责任,加强供水水质水量控制,完善供水安全应急保障体系,城乡居民饮用水水质持续改善。到2022年和2030年,农村饮用水达标人口覆盖率分别达到95%以上和96%以上。(牵头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水利局,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泰顺分局)
9.食品安全放心行动。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每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样本量稳定在1件/千人以上。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全过程可追溯管理和问题产品主动召回制度。严把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关,严格监管食品交易、保健品经营行为,完善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监管机制。严格执行畜禽屠宰、进口食品检验检疫制度。全面推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监管。到2022年和2030年,主要食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均达99%以上。(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食安委其他成员单位)
10.农产品绿色安全行动。持续推动“优质粮食工程”,开展农药兽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专项攻坚行动,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管控。加大主要农产品抽检力度,推进绿色优质农产品认证认定。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能力。到2022年和2030年,绿色优质农产品比例分别达到57%以上和65%以上。(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泰顺分局)
11.药品质量安全行动。构建药品全过程、全链条、全生命周期数字监管体系,防范发生区域性重大药品不良事件。健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体系,加大生产、经营、使用的日常监管和现场检查力度。到2022年和2030年,基本药物质量抽检合格率均达98%以上。(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
12.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行动。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划和建设,深入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点。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强化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整治,落实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车辆安全技术标准,落实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环节的监管。到2022年和2030年,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分别降低至1.545以下和1.339以下。(牵头单位: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三)维护全生命周期健康。
13.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加强县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县人民医院、县中医产儿科和基层妇幼健康服务门诊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健全高危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网络,强化高危妊娠风险筛查和分级管理,提升救治能力。健全出生缺陷三级防治体系。建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深化妇女“两癌”筛查,促进女性生殖健康和心理健康。到2022年和2030年,婴儿死亡率分别控制在6.5‰及以下和5‰及以下,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下降到9.5/10万及以下和9.0/10万及以下。(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县妇联、县科协、县残联、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民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疗保障局)
14.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大力实施“明眸皓齿”工程,全县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力争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进一步健全学校体育卫生工作体系,开展生命教育和健康促进学校建设。按规定配备校医,巩固提升学校传染病和慢性病防控工作成果。按规定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课程,把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纳入对学校的绩效考核,将体育纳入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到2022年和2030年,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良率分别达到50%以上和60%以上。(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团县委、县妇联、县人力社保局、县文广旅游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
15.职业健康保护行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部门监管和行业自律,倡导健康工作方式,开展劳动者职业健康体检,改善劳动者作业环境,推进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到2022年和2030年,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的比例实现持续下降。(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县总工会、县发改局、县民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医疗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泰顺分局)
16.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健全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完善医养结合政策,加强老年常见病、慢性病筛查干预和健康指导,推进养老事业深入发展。做好国家第二批安宁疗护试点。到2022年和2030年,65至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有所下降,65岁及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增速下降。(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民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医疗保障局)
(四)防控重大疾病。
17.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向居民提供心脑血管疾病防治知识普及和心肺复苏等应急救护培训,加强对高危人群和患者生活方式指导。完善脑卒中预防与救治体系,动态更新发布脑卒中、胸痛“急救地图”,提高院前急救、静脉溶栓、动脉取栓等应急处置能力。到2022年和2030年,心血管疾病死亡率分别下降到209.7/10万及以下和190.7/10万及以下。(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红十字会、县医疗保障局、县旅游体育发展中心)
18.癌症防治行动。推进早筛查、早诊断、早治疗,降低癌症发病率、死亡率和癌症患者就医负担。推进安宁疗护,提高患者生存质量。积极推广HBV、HPV等疫苗接种,实施重点人群结肠癌筛查。到2022年和2030年,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分别不低于43.3%和46.6%。(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县红十字会、县科技局、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疗保障局)
19.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推行高危人群首诊测量肺功能,推动将肺功能检查纳入40岁以上人群常规体检,引导重点人群早期发现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推广慢阻肺筛查适宜技术,提高基层慢阻肺的早诊早治率和规范管理率。到2022年和2030年,70岁及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下降到9/10万及以下和8.1/10万及以下。(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县红十字会、县医疗保障局)
20.糖尿病防治行动。普及糖尿病防治知识,科学指导糖尿病高危人群降低发病风险。落实糖尿病分级诊疗服务技术规范,鼓励医务人员为糖尿病患者开具医疗和健康“双处方”,促进基层糖尿病及并发症筛查标准化和诊疗规范化。到2022年和2030年,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率分别达到66%以上和70%以上。(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县医疗保障局)
21.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推进老年等特殊重点人群免费接种流感疫苗,维持高水平人群免疫屏障,落实疫苗全过程可追溯管理。加大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结核病、登革热等重点传染病和新发传染病的防治力度,强化禽流感、布鲁氏菌病、狂犬病等人畜共患病源头治理,有效降低传染病流行水平。提升碘缺乏病等重点地方病控制水平,预防控制蚊媒传染病发生。到2022年和2030年,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持续保持在95%以上。(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强化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保障。
22.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优化行动。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深化县域医共体建设,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推进乡镇、村两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到2022年和2030年,县域就诊率持续保持在90%以上。(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疗保障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3.中医药促进健康服务行动。全面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强化县级中医医院标准化建设。深入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二级以上中医医院设立治未病中心或治未病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提供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强化中医药传承创新,推动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参与培育遴选新“浙八味”、新“温四味”。积极打造中医药特色街区和特色小镇,推动中医药健康产业集聚、创新和升级。(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24.智慧健康管理行动。加强健康服务信息互联互通互认,积极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实施“智慧医院上云工程”,不断完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深化社会保障卡(市民卡)和居民健康卡“两卡融合、一网通办”,推进智慧医疗服务。加快整合人脸识别就诊、无感支付、远程医疗和影像检查等新技术、新模式应用,完善泰顺县医学影像云建设。(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科技局、县人力社保局、县医疗保障局、县大数据管理中心)
25.健康保障惠民行动。深化医保支付改革,提高医保基金管理水平。加大城乡居民慢性病医疗保障,将高血压、糖尿病等14种常见慢性病纳入城乡居民慢性病门诊保障范围。鼓励医疗机构提供外配处方服务,实现参保人员在医保定点药店购买规定病种药品实行刷卡结算,全面推行慢性病药品第三方配送服务。落实医疗救助费用报销“一件事”,推进市域范围内跨统筹区医疗费用“一站式”结算。加大健康保险产品和健康管理服务创新,满足多样化、个性化健康保险服务需求。健全部门间信息共享实时交互机制,推动“互联网+医保”发展。(牵头单位:县医疗保障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
26.公共卫生体系提升行动。健全预警响应机制,全面提升防控和救治能力,完善公共卫生应急指挥机制。加大硬件设施投入,提高重症救治能力。提升基层公共卫生能力,开展县级疾控中心达标建设和能力提升工程,强化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疾病预防职责。优化完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能设置,加强疾控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专业能力。加强院前急救体系建设,加强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基本构建泰顺特色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到2022年和2030年,每万人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员编制分别按照标准要求逐步配置到位。(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委编办、县红十字会、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疗保障局、县大数据管理中心)
(六)发展健康产业和健康文化。
27.健康产业发展行动。加快发展健康旅游,大力开发集运动休闲、健康疗养、文化娱乐等功能于一体的旅游项目,培育发展健康文化产业。推进健康产业平台和载体建设,实施千亿生命健康投资工程。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业,鼓励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集聚发展。大力发展社会力量办医疗办体育。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健身休闲示范区、产业带,培育一批健身休闲特征明显的体育特色小镇。到2022年和2030年,全县健康产业规模分别达到5000万元以上和3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县科技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
28.江南山水健康文化弘扬行动。将山水文化融入泰顺特色健康文化建设,组织创作山水文化精品、开办山水与健康博览、举办山水与健康促进论坛等健康文化活动。推进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和遗体(器官、角膜)捐献等工作,弘扬互助仁爱、关爱生命精神。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切实培养节约习惯。改善医疗执业条件和环境,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医务人员安全,形成全社会尊重医务人员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县文广旅游体育局,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红十字会、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卫生健康局)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健康泰顺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本行动的组织实施、监测考核,下设专家咨询组和专项行动工作组,负责推动落实有关任务。深化实施健康优先发展战略,推进健康融入所有政策,落实相关财政、金融、用地等要素保障。各乡镇、各部门要围绕健康泰顺行动贯彻落实,分工负责、协同配合、有序推进。
(二)动员社会参与。凝聚全社会力量,形成健康促进的强大合力。鼓励个人和家庭积极参与健康泰顺行动,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学校、企业、社区(村)、社会组织等要充分挖掘和利用自身资源,创造健康支持性环境。鼓励相关行业学会、协会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充分发挥作用,参与健康促进和科普工作。
(三)改进监测考核。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做好健康泰顺行动主要指标、重点任务的年度监测和评估工作。建立完善相关工作激励和问责机制,把健康泰顺行动执行情况纳入各乡镇党委和政府考核内容。坚持科学考核、注重实效,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增加基层负担。
(四)加强宣传引导。加强宣传推广、科学引导和典型报道,提高全社会对健康泰顺行动的认知度和参与度,践行健康生活方式。加强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健康文化,形成“健康泰顺、人人行动、人人受益”的社会共识。
泰顺县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