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第二批人才住房配售人员审核结果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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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温州市人才住房租售并举实施办法》的通知(温委办发〔2019〕70号)、《2020年温州市首批人才住房配售申请公告》的通知(温委人办 〔2020〕6号)、《温州市人才住房配售配租操作流程》(温住建发〔2021〕17号)等文件规定,经县委人才办、县住建局等部门联合审核,林娴等20人符合人才住房配售资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7月5日至2021年7月9日止,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可以来电、来访等形式向下列单位反映:泰顺县委人才办:0577-67582443;泰顺县住建局:0577-59291956。 泰顺县委人才办 泰顺县住建局 2021年7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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