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号通告 | 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实行有奖举报的通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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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坚决阻断疫情输入我县风险,切实保障我县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经研究,决定实行有奖举报。凡举报一例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泰返泰人员,经查证属实(不含已排查登记在册人员),奖励举报人1000元;凡举报一例居家健康观察期间擅自外出,或日常健康监测期间参加会展、旅游、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开展线下教学培训等活动,进入学校、养老院等特定机构和影剧院、歌舞厅、浴室、网吧等密闭场所的,经查证属实,奖励举报人200元。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同一人员的,奖励首位举报人。县防控办及相关部门为举报人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12345(或向乡镇综治网格员举报) 特此通告。 泰顺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 年 8 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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