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泰顺县公安局(汇总)2020年度部门决算 |
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落实县委、县政府、上级公安机关的规定要求。起草有关公安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部署、指导、监督全县公安工作。 2.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研究提出对策措施;组织、指导110接处警和公安情报信息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全县反恐怖工作。 3.负责组织、承办对危害国内安全案件的侦查, 反邪教方面的治安管控、(密略)、打击处置,对境内外敌对势力、邪教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侦控和基础调查工作,(密略)。 4.负责经济、刑事犯罪等侦查工作;负责全县公安刑事科学技术工作和刑事技术侦察工作。 5.制止和处置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危险物品、特种行业和内河水域;负责组织、协调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重特大治安事件和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工作,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组织、指挥公安特警队的处突防暴工作。配合、协调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过程中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相关工作。 6.按照权限,组织实施中国公民因私出入国(境)管理,承担外国人来华留学、来华工作、停留居留和永久居留有关事宜的管理,开展移民管理、难民管理和非法移民的遣返有关工作。开展对出入境领域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处。 7.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维护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 8.负责全县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完善治安防范体系;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流动人口;负责对全县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负责对全县保安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9.按照规定权限,组织、指导、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及互联网安全保护工作,组织指导网络监控、网络技术侦察和网络犯罪侦查、电子数据取证分析、分析大数据应用和网络侦控手段建设,监督网络技术措施使用。 10.指导、监督、管理县看守所、县拘留所。 11.负责全县公安法制工作和公安机关执法活动;承担行政复议的应复应诉、国家赔偿等案件的办理工作。 12.根据权限和分工,协助组织实施对来泰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以及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安全警卫工作。 13.负责全县禁毒、缉毒工作。 14.负责全县公安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工作;负责公安机关信息通信勤务保障工作;负责管理全县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作。 15.按规定权限对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的监督;领导全县公安机关督察工作;负责维护民警执法权益工作。 16.指导森林公安的业务工作。 17.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18.职能转变。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提升推广枫桥警务模式,构建(密略)、科技支撑的立体化精准化基层基础新生态,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以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龙头推进重点治理,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化公安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继续推进简政放权 ,加大警种之间的业务协同,着力推进公安服务高效办、就近办、一网办、一证办,进一步提升公安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大力推进公安工作数字化转型,深化“云上公安、智能防控”大数据战略,提高预警、预测、预防水平,切实提高社会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温州市泰顺县公安局(汇总)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局属交通警察大队决算。 纳入温州市泰顺县公安局(汇总)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泰顺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此件公开发布)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