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号通告 | 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扩面核酸检测工作的通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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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监测预警,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四早”要求,全力排查风险隐患,现将各类重点人群扩面核酸检测相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检测要求 1.隔离场所管理和服务人员:①工作期间,每2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每周至少采集1次鼻咽拭子);②居家健康观察期(进入污染区工作人员)“3+7”检测,如服务期有阳性事件,按“3+7+10+14”检测;③日常健康检测期(未进入污染区工作人员)第7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如服务期有阳性事件,增加“3+14”检测。2.直接接触进口水果、进口冷链食品等工作的从业人员:每7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短期或临时从业人员每次工作任务完成后进行1次核酸检测。3.直接接触其他进口物品工作人员:新进工作人员在上岗前7天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直接暴露人员:每周进行2次核酸检测,每次间隔2天以上。间接暴露人员:每2周进行1次核酸检测;短期或临时从业人员,可在临时性工作任务结束后进行1次核酸检测。4.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疫情期间,收治阳性感染者的定点医院工作人员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包括保洁人员、服务人员、医务人员在内的所有工作人员每2天检测1次。 5.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家属: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居家健康观察期或日常健康检测期满后,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进行1次核酸检测。 二、公共服务行业从业人员检测要求 1.快递从业人员:每周进行1次核酸检测。2.药店从业人员:每周进行1次核酸检测。3.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每周进行1次核酸检测,其中各单位办公室、疫情防控办和服务保障人员等每2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4.专业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物流园区从业人员:每周安排50%从业人员接受检测,做到半月全覆盖。5.公共交通行业人员:跨省交通运输工作人员每周进行1次核酸检测;省内(含县内)每周安排50%工作人员接受检测,做到半月全覆盖。6.外卖工作人员:每周进行1次核酸检测。7.养老院、社会福利院工作人员:每周进行1次核酸检测。8.室内密闭场所工作人员:宾馆、酒店、饭店、餐馆、洗浴场所、KTV、酒吧、商超、农家乐、演艺场所、影剧院、网吧等室内密闭场所工作人员,每周安排50%工作人员接受检测,做到半月全覆盖。9.监所工作人员及新收监被监管人员、戒毒所人员:每周进行1次核酸检测。10.旅行社工作人员:从事跨省旅游服务工作人员每周进行1次核酸检测,其他工作人员每月进行1次核酸检测。 11.其他公共场所工作人员:每周安排25%工作人员接受检测,做到月覆盖。 三、其他重点人员检测要求 1.外来人口较多或在外经商返乡人员较聚集的村、住宅小区等区域:由乡镇安排不少于居民总数的10%进行核酸检测。2.来自发生本土疫情省份的来泰返泰人员:核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未能提供,按应检尽检要求开展落地核酸检测。 3.其他省份来泰返泰人员:核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未能提供,在24小时内完成核酸检测。 四、工作要求 各重点人群须按照“应检尽检”相关要求,定期进行核酸检测。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狠抓落实、常抓不懈,确保应检尽检、不漏一人。县疫情防控督查组要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力度,不定期组织开展“四不两直”督查抽查,严肃查处不按规定检测情况。 泰顺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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