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1008003011027/2022-59432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其他
  • 文 号:
  • 无〔2022〕0号
  • 发布机构:
  • 泰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 2022-10-18

遗 失 声 明(温州市以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温州市以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温房权证泰顺字第0003940号,0003939号的房产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以上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环

2021年12月03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