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及省市监局《关于依法公布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结果的通知》(浙质量发〔2014〕166号)文件要求,现将2022年第四批的燃油加油机、压力表等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结果进行公示,具体详见附件。
附件: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检定结果公示(2022年第四批).xlsx
根据《浙江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及省市监局《关于依法公布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结果的通知》(浙质量发〔2014〕166号)文件要求,现将2022年第四批的燃油加油机、压力表等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结果进行公示,具体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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