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1年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项目之猕猴桃提质增效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 |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下达2021年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资金之猕猴桃提质增效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泰资规发〔2021〕43号)、《关于印发<泰顺县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资金之猕猴桃提质增效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泰资规〔2021〕22号)等有关规定,项目建设单位已完成项目建设并提出项目验收申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多次组织验收专家组到项目实施现场进行查验,同时,委托泰顺县森海林业调查规划设计所负责项目实施现场面积勘测,经验收专家组的现场查验、面积测算、财务审核、材料核查和验收情况公示等相关程序,目前已完成全部项目的验收工作。现将项目建设单位的补助资金179.01万元下达至有关乡镇(详见附件),并相应增加“2130505生产发展”预算指标。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泰顺县财政局 泰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1月18日 抄送:县纪委(监委)、县审计局。 泰顺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2年11月21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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