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省级深化“千万工程”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 |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为了加快推进浙江省共同富裕新时代美丽乡村示范带建设,根据《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省级深化“千万工程”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2〕4号)文件精神,第二批美丽乡村示范带建设补助资金共计760万元,现将补助资金456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剩余资金竣工后拨付。本款列“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预算科目。 请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资金使用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此项资金不得用于政策处理相关支出,确保专款专用,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反馈给县财政局和县实施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泰顺县财政局 泰顺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0月24日 抄送:县监委、县审计局,各有关乡镇财政组,严炳宽副县长。 泰顺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2年10月25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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