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乡村振兴(西部生态休闲产业带建设)大专项资金的通知 |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推进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构建,打造美丽温州泰顺样板,助力乡村振兴和“未来乡村”建设,根据《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乡村振兴(西部生态休闲产业带建设)大专项资金的通知》(温财农〔2021〕36号)精神,现将2021年第二批乡村振兴(西部生态休闲产业带建设)大专项资金50万元下达给你们,并相应增加“2110401生态保护”预算指标,本次拨付补助资金合计50万元,其中竹里畲族乡、大安乡花坪头村各25万元。 请你们严格按照有关要求使用专项资金,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泰顺县财政局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泰顺分局 泰顺县实施乡村振兴 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30日 抄送:县府办、县监委、县审计局,有关乡镇财政组,严炳宽副县长。 泰顺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2年11月30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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