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工作,不断深化农村环境治理,进一步改善村容村貌,根据《关于申请“最干净乡镇、村”“最脏乡镇、村”评选工作“以奖代补”经费的请示》(泰农〔2022〕218号)精神,现将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以奖代补”资金700万下达给你们,请各乡镇切实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 泰财农〔2022〕175号附件.docx
泰顺县财政局 泰顺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1月30日
抄送:县监委、县审计局,有关乡镇财政组,严炳宽副县长。
泰顺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2年11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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