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申报猕猴桃果园机器人喷药和除草技术推广示范及新品种专利授权(推广种植)项目的通知》(县资规发〔2022〕59号)、《浙江省财政厅、省林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省级林业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资环〔2021〕68号)、《浙江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林业专项工作任务的通知》(浙林规〔2022〕16号)、《泰顺县资规局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林业专项工作任务的通知》(泰资规发〔2022〕35号)等文件有关规定,经项目申报、材料审核和专家评审等相关程序,拟定由泰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实施新品种专利授权(推广种植)项目,申请财政资金20万元;由泰顺县唯金猕猴桃观光园等15家企业实施猕猴桃果园机器人喷药和除草技术推广示范项目建设,覆盖作业面积716亩,项目投资78.5万元,申请财政资金55万元。现将拟建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12月13日至12月20日(7个工作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泰顺县林业种苗和技术推广站(205室)联系,联系人:张庆朝,电话:67589770。
附件:猕猴桃果园机器人喷药和除草技术推广示范项目申报单位、拟建内容及投资公示表.docx
泰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