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泰顺县2021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规定,县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1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县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各级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县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开展常态化“经济体检”,重点关注贯彻预算法、落实重大决策部署、增进民生福祉、统筹管理国有资产资源等方面,强化监督与服务并重,统筹协调资源,创新组织方式,坚持依法审计、客观求实、揭示问题、提出建议,为泰顺县深入实施“生态立县、旅游兴县、产业强县”发展战略,全力打造“浙南明珠、最美山城”提供审计支撑。 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县审计局共完成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13个,发现管理不规范金额49749.64万元,促进建立和完善制度30项,提出审计建议被采纳39条。 审计结果表明,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各部门、单位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推动各项工作,县级财政运行和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有力保障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抓收入,稳增长。如期完成全年收入目标,全年共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88亿元,同比增长15%,全县经济收入稳中有进,经济结构趋优,税收占比80.60%。争取上级资金34.48亿元,新增地方政府债券11.10亿元,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项目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增支出,惠民生。全年民生事务支出40.38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从760元提高到915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从814元提高到886元,同时在教育、基层文化补助、“三农”事务发展上都进一步加大了投入。通过本级预算、上级补助、债券等多渠道筹资,为县城新城区配套工程、235国道改建工程等重点项目提供保障资金15.50亿元。 ——出制度,促改革。出台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资金支出绩效评价考核等办法,加强财务监督管理,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制定乡镇财政管理实施意见,强化和规范乡镇财政管理;实现利民补助“一键达”与“乡财平台”无缝对接,促进补助政策精准推送、直达兑付。 一、围绕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县财政局具体组织的2021年县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 对2021年县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县财政局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积极推进财政机制改革,财政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非税收入管理方面。一是非税收入应收未收。抽查发现彭溪自来水有限公司2014年至2017年水资源费应收未收;8个已建成污水处理厂的建制镇污水处理费均未开始征收。二是计征水资源费的取水量数据不准确。抽查发现彭溪自来水有限公司2018年至2021年计征水资源费的取水量数据142.11万方,比浙江省水资源监控信息平台取水量数据少45.44万方。三是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代征代缴的污水处理费截至2022年5月尚有374.68万元未上缴县财政,其中属2021年度的154.70万元;县城发公司代收的枫树梢、川山垟村村民安置地基款收入157.66万元截至2020年末未上缴县财政。四是非税收入执收部门履职不到位。如县水利局对涉费企业的取水量数据、发电电量数据等计算水资源费的基础数据,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售水量等缺乏核实机制。 2.预算编制和支出管理方面。一是2021年11家盈利的县属国有企业未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二是2021年省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795.08万元未分配到项目或实施单位,12374.08万元已分配但未下达,结转至下年使用。 3.政府采购管理方面。一是2021年全县196家预算单位仅有31家预算单位编制年初政府采购预算,有127家预算单位在政采云上进行政府采购但未编制年初政府采购预算。二是2021年泰顺县骨灰安葬流向跟踪管理项目存在补办政府单一来源采购手续、未按合同约定每季度开展审查和绩效评估工作等问题。 4.项目库管理方面。一是先安排预算后入库。2021年76个项目先安排预算后入库,涉及预算指标金额合计3068.53万元。二是项目编制精细化、规范化程度不足。如2021年101个当年一次性项目入库项目金额大于预算指标金额,差额52083.49万元;54个入库项目金额小于预算指标金额,差额6019.77万元。三是信息要素申报不规范。如项目内容、项目依据、项目绩效未设置或已设置但质量不高。 5.政府财务报告管理方面。一是南浦溪镇政府、百丈镇政府截至2022年4月末存量公路水路公共基础设施资产未及时入账,价值49808.98万元。二是泰顺县地震常识科普教育馆和地震烈度速报台工程等5个项目已完工并投入使用多年,但均未及时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导致2020年度政府财务报告中在建工程及固定资产数据反映不准确。 6.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方面。一是制度未建立。截至2022年5月,泰顺县尚未建立县级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县级项目支出预算相关管理办法。二是制度不够健全。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现行管理办法缺少对政策性或特殊性企业是否可暂缓上交或免予上交国有资本收益等具体事宜的规定。又如现行的4个招商引资管理制度,其中3个为2012年出台、1个为2016年出台,出台较久时间,部分条款与目前招商引资形势已不相符,但未修订。 (二)2020年乡镇财政决算审计 对三魁镇、彭溪镇、百丈镇政府2020年乡镇财政决算审计结果表明,三个乡镇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持续推进各项事业,发展质量不断提高,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乡镇财政收支管理方面。一是截至2020年末,三魁镇政府、百丈镇政府利息收入、房租等收入共计132.09万元未及时上缴县财政。二是截至2020年末,三魁镇政府结余或结转超过两年,但未进行统筹使用的资金合计184.57万元。三是彭溪镇政府2020年借用预算资金475.80万元,用于镇政府工程款垫付、各村级项目借款等支出。四是专项资金当年度预算执行率较低。如县财政2020年10月31日前下达三魁镇23个项目资金指标当年预算执行率为0,资金涉及117.56万元;五是专项资金未及时拨付使用。如截至2021年8月末,百丈镇政府超过两年未拨付使用的专项资金合计220.55万元;截至2020年末,彭溪镇政府超一年未拨付使用的专项资金合计595.46万元。 2.内部控制方面。一是闲置银行账户未及时清理。截至2020年末,彭溪镇政府8个银行账户闲置,账户资金结余15.53万元;百丈镇政府救灾资金专户银行账户闲置,账户资金结余132.60万元。二是固定资产账实不符。截至2020年末,三魁镇政府4处房产未入账,彭溪镇政府7处房产未入账,固定资产账实不符;截至2020年末,百丈镇政府账套“固定资产”科目余额与资产云系统不一致,差额20.27万元。 二、围绕重大战略和决策部署落实审计情况 (一)县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使用和绩效专项审计调查 对县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使用和绩效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泰顺县在系统保障城市品质提升、抓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市政基础设施后续管理上做了大量工作,有效改善泰顺县居住环境和环境质量。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城建领域政策落实不够到位。一是泰顺县未建立海绵城市建设工程项目储备制度,环文祥湖区块生态景观配套项目--塔坪寺区块等项目未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二是截至2022年3月,新城区廊桥大道(湖滨北路-天关山路)工程等3个项目未按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三是部分施工单位未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或专用账户已设立未使用。 2.城建资金管理不够规范。一是截至2022年2月泰顺县未建立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二是仕阳镇供水水源一期工程在城建资金列支其他费用6.06万元。三是2020年至2021年,城镇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等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情况未向社会进行信息公开。 3.城建项目管理不到位。一是仕阳镇供水水源一期工程超需求采购材料。二是奥林匹克公园建设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土石方工程进度款支付依据不充分。三是仕阳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项目材料使用前均未检验;该项目一期一标段工程设计单位无设计资质,涉及合同价为15万元。四是大安乡文化创意街区(一期)项目、仕阳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项目(二期)工程监理工程师审查意见普遍存在代签行为。 (二)泰顺县储备粮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对泰顺县储备粮管理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的结果表明,泰顺县全面压实粮食安全责任,统筹抓好粮源保障、粮食储备、储粮安全监管,保障安全储粮。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粮食主管部门责任履行不到位。一是粮食应急预案未在规定时间修订。二是县发改局于2019年至2021年期间未按规定组织开展粮食应急演练工作。 2.县粮食收储公司储备粮储存管理不规范。一是未有效督促粮食买受人按期提货。二是未及时对中心库1号粮仓进行修缮。三是未对质量检验报告超过3个月的出库粮食进行重新检验。 3.县粮食收储公司部分资金管理不规范。2016年至2018年,外来车辆代过磅称量费未入账,且无法提供相关票据资料。 4.县粮食收储公司内控不健全。一是储备粮台账未及时装订且保管不善,部分台账资料缺失。二是储备粮轮换出入库的过磅称量仅由粮食保管员一人确认。三是2019年至2021年312公斤磷化铝药剂使用情况未经县发改局备案,占比37.78%。 三、围绕增进民生福祉审计情况 对养老服务体系、弱势群体保障等涉及民生福祉事项审计结果表明,泰顺县积极实施养老机构适老化改造提升工程,促进养老机构转型升级;扩大临时救助覆盖面,提高特困人群救助标准,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弱势群体精准保障不到位。一是截至2021年4月,6名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中的病残儿童未享受困境儿童补贴。二是未及时停发已死亡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等补贴3.19万元。 2.惠民补贴政策执行不到位。一是高龄津贴。2018年至2020年10月,泰顺县未向384名符合条件者发放高龄津贴25.13万元;未足额发放4人高龄津贴0.29万元;未及时停发21名已死亡人员高龄津贴0.46万元;超标准发放8人高龄津贴0.24万元。二是异地搬迁补助。2019年至2020年,三魁镇政府发放3名不符合条件人员异地搬迁补助资金7.74万元。三是宅基地复垦补助。2019年百丈镇政府向1人重复发放宅基地复垦补助1.31万元。 3.养老服务事业有待发展。一是截至2021年5月全县6家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床位数共722张,入住率仅25.76%。二是公建民营养老机构护理人员普遍存在年龄偏大、文化程度较低、专业化程度低等情况。三是村级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服务单一,主要提供助餐和简单的娱乐服务,未提供保健、起居、代办等服务,且部分功能室被转为他用。四是2019年至2020年县民政局未组织开展二星级、三星级养老机构评定。 4.养老服务政策执行不到位。一是2019年8月起,县民政局未再开展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二是2017年至2019年,县民政局对第二类养老服务补贴对象按125元/月标准执行补贴。 四、围绕国有资产资源审计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对县城发公司、宇丰集团等2家县属国有企业审计结果表明,公司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努力推动企业平稳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能力有待增强。宇丰集团两家下属公司连年亏损。其中:泰顺南山水力发电有限公司2018年至2021年连续4年亏损;泰顺双涧溪水力发电有限公司2020年至2021年连续2年亏损。 2.资金管理有待加强。三插溪水力公司2020年利润分红款791.30万元未及时上缴宇丰集团。 3.重大经济事项未经集体研究或决策程序不规范。一是县城发公司2020年6月人居环境贷款资金11257.40万元转存事宜未经集体研究。二是宇丰集团2019年11月贷款5000万元、2021年6月提供贷款担保等两个重大经济事项未召开会议进行研究;2019年2月支付鹿泰公司借款350万元事宜先支出后决策。 4.国有资产长期闲置。一是三插溪水力公司职工宿舍楼第四幢一楼5间店面自2019年11月起处于空置状态。二是百丈镇农房集聚点于2016年验收,仅于2020年出租5个月,至今处于闲置状态。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审计结果表明,相关单位和部门积极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优化国有资产配置,努力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县住建局对国有房产长期未履行日常监督检查职责。罗阳镇绿苑小区3套房屋为国有房产。县住建局作为该房产实际管理者,未对上述房产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2.国有资产出租管理不到位。一是县交通运输局老办公楼为该局所有,但该局未正确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2019年3月至2022年5月上述房产一至二楼实验室由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出租并收取租金19.14万元,且未上缴县财政。二是县工商联所有的泰顺县北大街三间一楼店面闲置7个月。 3.国有资产长期闲置。百丈镇农贸市场于2017年12月完工,截至2021年10月未向社会进行招租,处于闲置状态。 4.受赠泰顺石作品等资产管理不规范。一是截至2021年7月,泰顺石产业研究院未将各方捐赠的泰顺石样品石、石雕作品等资产入账。二是泰顺石产业研究院受赠的泰顺石等资产无专人管理,存放于会议室、展厅、办公室等处,并与泰顺石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泰顺石资产混同存放,未区分保管。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对百丈镇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审计结果表明,百丈镇能基本认真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注重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未督促个人非法占地恢复土地原状。2017年10月,村民毛某某未经审批擅自在百丈镇莒云村开采辉绿岩,破坏基本农田面积194.66㎡。县资规部门对毛某某处以罚款并要求限期内恢复土地原状。但截至2021年11月,百丈镇政府未督促毛某某将基本农田恢复原种植条件。 2.未尽到属地监管责任。2019年6月,泰顺县和昌石材公司未对该公司位于百丈镇朱垟村的石材废料堆渣场采取有效防范措施,致使泥浆流失,渗漏到山体和雨水沟,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百丈镇政府对上述事项未尽到属地监管责任。 五、围绕重大项目建设和管理审计情况 (一)“四好农村路”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计 对泰顺县“四好农村路”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计结果表明,泰顺县编制中长期规划,全面建立县、乡、村三级路长制,设置6个专业基层养护站所和19个乡级公路管理站负责道路养护,推动“四好农村路”项目建设。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乡道、村道公路大中修工程投入比例偏低。2018年至2020年期间,泰顺县农村公路面大中修工程总投资额8768.61万元,其中乡道投资额 121.21万元、村道投资额 645.21万元,占比分别为1.38%、7.36%。 2.工程款应付未付。截至2021年10月末,13个建设单位共70个项目存在工程款应付未付情况,金额合计1716.85万元。 3.对无资质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图审查。抽查212个投资总额为5.49亿元“四好农村路”公路设计情况,发现其中88个投资总额为2.18亿元的项目由衢州市科峰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泰顺分公司设计,该分公司无公路设计相关资质,县交通运输局对上述项目进行了施工图审查并出具审查结果。 4.工程管理不到位。截至2021年11月,2018年至2020年“四好农村路”项目中,有4个项目超工期,投资总额达2137万元;55个已验收项目未及时结算,项目合同总金额为22570万元;18个已完工项目未竣工验收,项目投资总额为9351万元;4个路面大中修工程未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项目,结算价总额4307.96万元。 5.罗阳镇农村公路提升改造工程C006下彩-院口(洪溪美村-手印桥头)工程管理问题。一是140万元工程款支出未入账;二是30.50万元资金未按规定用途使用;三是路面及路基2个工程预算标底未经交通主管部门备案,直接作为标底予以发包;路面及路基2个工程项目未经发包程序直接签订施工合同。 6.长垄至洲岭“四好农村路”联网工程管理问题。一是未按图纸编制预算造成造价增加81.69万元。二是中介公司在编制该工程第SG01标段标底预算清单时,将待摊投资的招标代理及预算编制费33.76万元计入工程建安投资,编制不规范造成建安投资(工程标底造价)不准确。三是重复支付保险招标代理费1.57 万元。 (二)其他建设项目审计 对有关单位的建设项目审计结果表明,各单位积极推动各项重大工程建设,强化城乡风貌整治,着力推进山城品质提升和城市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结算多计工程款。彭溪镇Y701大坪岗至宫脚段改建提升工程(暨彭山桥桥梁工程)于2017年12月签订合同,于2020年8月结算,合同价和结算价分别为611.21万元、649.02万元,期间增值税税率历经2次调减,但工程结算时未进行扣减,导致多计工程结算款。 2.工程未批先建。三魁镇第二幼儿园建设工程于2020年11月9日开工建设,但开工建设时,均未取得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及建设用地许可证。百丈镇百莲路抗震安置点外立面工程、附属工程等6个工程项目开工时尚未办理施工许可证。 3.工程项目拆分包。百丈镇政府2017年5月将镇区外立面改造工程拆分为卫生院外立面改造工程等5个工程进行直接发包,涉及合同总价665.37万元;2019年7月将百丈镇本地重建点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拆分为洪秀桥头等三个工程分开实施,涉及合同总价342.42万元。 4.工程项目发包给无资质单位实施。百丈镇政府将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通信管道工程等3个工程、三魁镇政府将卢梨户外露营基地提升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公司实施。 5.泰顺总部科创园工程建设管理问题。一是泰顺总部科创园工程开工时尚未取得施工图纸审查合格书。二是截至2022年3月,鹿泰公司为泰顺总部科创园项目承包人垫付人防异地建设费39.90万元未收回。三是鹿泰公司未督促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正确履行项目管理义务。该公司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未就挖方外运运距、单价等未按实审核,仅以暂定价计入工程款事项提出合理化建议;部分工程款支付审核无相关联系单或依据等问题。 六、围绕财经纪律审计情况 对财经纪律执行情况审计结果表明,相关单位基本能较好地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财经纪律。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资金使用管理不够严格 1.违规领取补贴。县民政局2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018至2019年在泰顺慰藉殡仪服务有限公司领取里程等补贴0.83万元。 2.多发工资或补贴。一是百丈镇森林义务消防队于2018年3月多发护林员劳务工资3.50万元。二是三魁镇政府2019年多发职工年休假补贴0.29万元。 3.垫付款项未收回。一是截至2022年3月,三插溪水力公司垫付16名员工个人所得税或“五险一金”合计9.65万元。二是截至2020年末,百丈镇政府垫付应由包垟乡政府及包垟乡村干部个人承担的住房公积金合计6.84万元;垫付应由百丈镇镇村干部个人承担的住房公积金2.32万元未收回。 4.多报差旅费。县投促中心存在超标准报销住宿费情况;百丈镇政府存在多报销伙食补助费情况。 (二)三魁自来水厂收费管理不规范 截至2021年9月,三魁自来水厂各收费员以个人的微信、支付宝及现金等方式收取水费,并与自有资金混合使用,未及时缴存银行。 (三)百丈新农投公司未妥善保管会计资料 百丈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17年1月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等会计资料缺失,涉及经济业务7笔,金额合计152.05万元。 七、县级审计移送的违法违纪问题线索情况 县审计局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审计与纪委监委、公安等单位的沟通协作,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移送力度。本报告年度共移送违法违纪问题线索10件,主要涉及:挪用公款、骗取财政补助资金、违反国家财经法纪等。截至2022年6月底,相关单位已查处7人,其中判刑1人、政务记过处分1人、党内警告处分3人、辞退2人;已移送至检察院起诉案件1起,涉及3人。 对报告年度内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法律法规和财经制度等进行了处理,对管理不规范的已建议有关部门建章立制。各单位普遍认真履行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对上述问题进行积极整改。下一步,县政府将认真落实县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按照审计整改“三个坚决不放过”要求,督促相关单位切实采取措施,提高整改实效,并于今年11月份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整改情况。 八、加强财政管理监督的意见 (一)完善财政管理机制,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及时足额上缴各项预算收入,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提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覆盖面;加强省市转移支付及时性、规范性,充分发挥资金效益;重视项目库建设,规范和加强项目支出预算管理。 ( 二)强化国有资产管理,保障国有资产安全。进一步梳理清查各单位的国有资产情况,规范国有资产出租行为;全面摸清家底,加强资产动态跟踪管理,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账卡相符。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范工程程序,推进项目进度,及时办理竣工结决算并转为固定资产管理,切实保障国有资产安全。 (三)强化公共资金监管,推进重大政策措施落地。加强对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举措的财政资金使用的管理,把好审核关,推动政策落实、项目落地、资金提效;加大对公共资金、民生资金等重大领域的监督力度,推动公共权力规范运行。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奋力争先创优进位,为泰顺县全力打造“浙南明珠、最美山城”,建设山区共同富裕的“重要窗口”提供审计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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