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1008003011008/2022-60590
  • 组配分类:
  • 审计报告
  • 发布机构:
  • 县审计局
  • 成文日期:
  • 2022-12-2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关于泰顺县2021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整改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22- 12- 20 10 : 59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2年7月29日,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泰顺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并就进一步完善审计监督体系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机制提出审议意见,现将报告中反映的有关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县委书记丁熠锋在县委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强调,要加大审计整改追责力度,坚持标本兼治、强化建章立制,倒逼审计整改落实,切实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作用。县长李剑锋就审计整改工作多次做出批示,强调“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整改”。县审计局加强与县纪委县监委、县委县政府督查室等部门的协作配合,以“七张问题清单”为抓手,认真落实审计整改督促检查责任,持续强化重大审计问题的督促整改。各相关单位积极落实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狠抓审计整改落实。

总的来说,2021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审计工作报告揭示6大方面97个问题,已完成整改90个,正在整改7个,已出台和完善规章制度19个。

一、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县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非税收入管理方面问题。一是县水利局已收彭溪自来水有限公司应收未收水资源费45.99万元,并于2022年8月上缴县财政。二是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向县政府申请暂缓征收8个建制镇的污水处理费。三是县水务集团截至2022年8月,已上缴2021年至2022年6月期间代征污水处理费483.95万元;县城发公司已于2022年1月上缴枫树梢、川山垟村村民安置地基款157.66万元。四是县水利局截至2022年8月末完成县水务集团、县白溪阔路水厂计量设施安装,并委托第三方中介进行定期抄表及设备维护工作,同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取用水管理的通知》,明确计征水资源费依据;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发《关于定期开展实际售水量核定工作的通知》,规范科室与下属公司的污水处理费征收核对工作。

2.关于预算编制和支出管理方面问题。一是县财政部门已将全县一级国有企业全部纳入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二是截至2022年9月末,已完成分配777.15万元,分配后已下达资金合计7420.04万元,剩余部分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拨付,年度终了仍未使用完毕的,将收回统筹。

3.关于政府采购管理方面问题。一是县财政部门已制定《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办法》,并督促采购人在编制2023年度采购计划时做到应编尽编。二是县民政局目前已按照合同约定完成骨灰安葬流向跟踪管理项目第二、三季度项目审查,并计划于年底前完成项目绩效评价。

4.关于项目库管理方面问题。县财政部门已制定《泰顺县县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严格项目库审核,并要求预算单位规范项目库内容填报,编细、编实项目库。

5.关于政府财务报告管理方面问题。一是南浦溪镇政府、百丈镇政府已于2022年5月将存量公路水路公共基础设施资产入账,价值49808.98万元。二是县地震常识科普教育馆和地震烈度速报台工程等5个项目已转入固定资产。

6.关于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方面问题。一是县财政部门已健全《泰顺县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二是县投资促进中心已废止4个招商引资管理制度,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双招双引”工作的实施方案》(目前处于走流程阶段)。

(二)2020年乡镇财政决算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乡镇财政收支管理问题。一是三魁镇、彭溪镇、百丈镇政府已将利息收入、房租等非税收入78.71万元上缴县财政。二是三魁镇政府对应统筹未统筹的结转结余资金进行分类梳理,截至2022年10月已统筹资金169.09万元。三是彭溪镇政府借用预算资金问题,截至2022年10月,已还370万元,剩余部分计划逐步归还。四是针对预算执行率低问题,三魁镇政府梳理23个项目资金,拨付108.25万元,且在之后的预算年度加大管理,提高执行率;百丈镇政府修订《百丈镇财政财务管理制度》,规范预算执行管理。五是针对专项资金未及时拨付问题,百丈镇政府已拨付金额218.49万元,并将剩余2.06万元退回县财政。彭溪镇政府截至2022年11月,已拨付458.44万元,剩余137.02万元未拨付。

2.关于内部控制问题。一是彭溪镇政府已完成6个账户销户工作,盘活存款余额15.53万元;百丈镇政府完成救灾资金专户销户工作,盘活资金132.60万元。二是三魁镇政府4处房产已入账,彭溪镇政府6处房产已入账;百丈镇政府已通过调账,达到账实相符。

二、重大战略和决策部署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县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使用和绩效专项审计调查整改情况

1.关于城建领域政策落实不够到位问题。一是将海绵城市建设工程储备项目纳入《泰顺县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并于2022年10月12日完成报批。县住建局会同县发改局、县资规局在设计、施工图审查阶段加强对海绵城市建设刚性指标的落实情况管理。二是已完成审计抽查2个项目安责险补缴,另1个工程已竣工验收,无需补办。此外,县住建局进行举一反三,排查全县58个在建项目,并完成安责险补办13个。三是对已进入施工尾声阶段的项目,以出具农民工工资保函的方式,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进行担保,此外县城建中心对15个续建项目开展自查自纠,并进行整改。

2.关于城建资金管理不够规范问题。一是县政府已出台《泰顺县住房和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二是仕阳镇政府已收回补助资金5万元,并对剩余1.06万元进行调账处理。三是2022年专项资金分配情况已在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进行公示。

3.关于城建项目管理不到位问题。一是仕阳镇政府在做好多采购管材使用安排的基础上,表示接下来将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按需求进行采购。二是罗阳镇政府已开展自查自纠,完成业主签证等相关流程。三是仕阳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项目施工方已对建筑材料进行送检,并获得相应检测报告;仕阳镇政府召开班子会议和村干部大会,明确加强施工管理和参建单位资质审核。四是大安乡政府已签订合同补充协议,明确监理管理;仕阳镇政府通过召开班子会议和村干部大会,要求督促监理单位履职尽责,后续监理审核签字均有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到,到位率100%。

(二)县储备粮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整改情况

1.关于粮食主管部门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一是县政府已印发《泰顺县粮食应急预案》。二是县发改局已定期组织开展内部粮食应急演练。

2.关于县粮食收储公司储备粮储存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该公司已制定《泰顺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合同约定管理规定》,并同步修订合同有关条款。截至2022年9月初,中心粮库OP08、OP12、1P04储备粮销售出库,已未出现超期提货现象。二是已对中心库1号粮仓进行修缮。三是已加强储备粮轮换出入库各环节的管理和衔接,合理确定粮食样品送检时间,避免再次出现粮食质量检测报告超有效期情况。

3.关于县粮食收储公司部分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该公司已规定:一是从2022年起,所有与执行储备粮轮换任务无关的车辆一律不准进入库区,从根源上杜绝收取过磅称量费用现象的发生;二是执行储备粮轮换任务的车辆过磅不收费。

4.关于县粮食收储公司内控不健全问题。一是该公司已印发《泰顺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对储备粮保管台账实行全流程管理。二是规定储备粮出入库轮换除保管员负责监仓外,指定专人负责粮食过磅称量,粮食数量由保管员及司秤员共同审核。三是2022年3月末,已将存放在办公大楼内的全部药剂移至药剂专用仓库统一保管。四是已制订药剂管理制度,规定所有熏蒸事项全部统一上报县发改局业务科室审批,并规定每季度定期检查药剂库存药量和熏蒸审批单,确保账账、账实相符、药剂安全。

三、增进民生福祉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弱势群体精准保障不到位问题。一是2021年6月已将6名困难家庭中的残疾儿童纳入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补贴保障范围。二是截至2022年2月末,发放死亡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等补贴3.19万元已全部追缴到位。

2.关于惠民补贴政策执行不到位问题。一是高龄津贴。2021年11月,除4人已死亡、1人由乡镇补发外,县民政局向漏发的379名符合条件者发放高龄津贴24.53万元;并已补发未足额发放的4人高龄津贴0.29万元;已追回超标准发放的8人高龄津贴0.24万元;已追回21名已死亡人员高龄津贴0.46万元。此外,2021年7月将高龄津贴发放正式纳入温州市利民补助“一键达”系统,实现部门间数据共享共用,具有我县户籍的80周岁以上老年人已动态纳入保障范围,实现高龄津贴免申即享。二是县民政局于2021年8月已全部追回违规发放补贴0.90万元。三是三魁镇政府已全额追回违规享受异地搬迁补助资金7.74万元,四是百丈镇政府已收回重复发放的宅基地复垦补助1.31万元。

3.关于养老服务质量有待提高问题。一是县民政局通过加大宣传力度、组织人员参加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开展养老院免费试住等活动,引导树立新养老观念,提高入住率。二是2021年11月委托同信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开展养老护理员培训,以提高我县养老护理员职业水平,并完成《泰顺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补助实施办法》文稿草拟,通过明确养老服务人才的补助标准,鼓励吸引护理专业毕业生投入养老护理工作。三是罗阳镇上洪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和柳峰乡梧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已恢复各功能室用途,且各乡镇开展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场地挪作他用问题大排查,并整改到位。四是县民政局已制定《泰顺县民政局关于成立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委员会的通知》,成立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委员会,完成罗阳镇颐乐如养老院等5家养老机构的星级评定。

4.关于养老服务政策执行不到位问题。一是县民政局于2022年9月已完成政府购买养老服务。二是2022年7月出台《泰顺县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实施办法》,按类确定养老服务补贴标准,个人补贴最高可达500元/月。截至2022年8月底,明确受益人数达1143名。

四、国有资产资源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能力有待增强问题。宇丰集团经分析两家下属公司连年亏损原因后,已制定两家公司减亏具体措施。截至2022年8月末,南山公司发电量、售电收入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45%、46%,双涧溪公司发电量、售电收入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49.8%、52%。

2.关于资金管理有待加强问题。宇丰集团已于2022年6月收到三插溪水力公司2020年利润分红款791.30万元。

3.关于重大经济事项未经集体研究或决策程序不规范问题。一是县城发公司组织公司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三重一大”事项清单及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制度执行,对超过5万元的大额资金支出一律上报董事会集体研究决定。二是宇丰集团已制定《宇丰集团大额资金使用规定》,并于2022年8月下发抄告单,明确凡未经会议研究的,且无会议纪要的借贷担保事项,综合部、财务部不得在相关材料上签字盖章及拨付资金。

4.关于国有资产长期闲置问题。一是三插溪公司已将闲置的5间店面改造成小区支部党员活动中心和物业管理中心。二是2021年9月泰顺县旅游发展委员会第二次工作例会会议纪要明确百丈镇政府做好辽宁公寓(百丈镇农房集聚改造点)相关手续补办和产权证书办理后,由百丈新农投公司将资产划转给泰顺县百丈潮玩景区开发有限公司,后续由泰顺县百丈潮玩景区开发有限公司进行运作。截至2022年11月,百丈镇政府已完成辽宁公寓(百丈镇农房集聚改造点)的产权办理。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县住建局对国有房产长期未履行日常监督检查职责问题。县住建局联合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已收回绿苑小区房产2套,剩下1套暂作为社区办公场所使用。

2.关于国有资产出租管理不到位问题。一是县交通运输局已收租金19.14万元,并上缴县财政。二是县工商联组织学习国有资产租赁管理办法,并指定专人负责资产管理;与承租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不再减免承租方装修期店面租金。

3.关于国有资产长期闲置问题。2021年9月泰顺县旅游发展委员会第二次工作例会会议纪要明确百丈镇政府做好百丈农贸市场相关手续补办和产权证书办理后,由百丈新农投公司将资产划转至泰顺县百丈潮玩景区开发有限公司,后续由泰顺县百丈潮玩景区开发有限公司进行运作。截至2022年11月,百丈镇政府已完成对百丈农贸市场的验收程序。

4.关于受赠泰顺石作品等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泰顺石产业研究院加强会计核算管理,组织资深石雕大师及评委,结合市场等因素,对受赠石雕作品进行价值评定后入账19件,并对受赠石雕作品进行数量核实、规范编号,实行集中保存,系统电子化管理。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未督促个人非法占地恢复土地原状问题。截至2022年3月地块已复绿。

2.关于未尽到属地监管责任问题。泰顺县和昌石材公司已完成东侧沉淀池石材废渣堆放的整改,百丈镇政府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属地监管责任履行。

五、重大项目建设和管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四好农村路”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乡道、村道公路大中修工程投入比例偏低问题。2021年,县政府出台《泰顺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自2022年起,每年按照乡道不低于6%、村道不低于5%实施农村公路大中修。

2.关于工程款应付未付问题。县交通运输局一是督促乡镇加大工程扫尾力度,以便补助资金及时下达;二是截至2022年3月已会同县财政部门下达补助资金1334.24万元。

3.关于对无资质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图审查问题。县交通运输局表示将加大对在泰开展勘察设计单位的监管力度,促使各单位在使用设计资质、出具设计文本等均能依法依规。

4.关于工程管理不到位问题。县交通运输局下发《关于要求加快2018-2020年高水平建设“四好农村路”三年行动计划项目交(竣)工验收、结算审核的通知》,督促各乡镇加大工程扫尾力度,尽早组织竣工验收、抓紧办理项目结算审核,其中超工期项目已完工;18个已完工项目中16个完成竣工验收,但2个已完工项目仍未完成竣工验收;4个路面大中修工程仍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项目及部分验收项目仍未结算。

5.关于罗阳镇农村公路提升改造工程C006下彩-院口(洪溪美村-手印桥头)工程管理问题。一是140万元工程款支出已入账;二是已委托中介单位重新进行现场审核,重新结算;三是未按规定用途使用的30.50万元资金已调账处理;四是管理不规范涉及工程已完工,将规范后续工程管理,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6.关于长垄至洲岭“四好农村路”联网工程管理问题。一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予以变更后未造成造价增加,并按总招标咨询费用的5%即1.03万元对中介公司进行处罚。二是县交建中心发函中介公司要求加强人员管理,组织培训,规范招标文件编制。三是收回多付招标代理费用0.11万元。

(二)其他建设项目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结算多计工程款问题。彭溪镇Y701大坪岗至宫脚段改建提升工程(暨彭山桥桥梁工程)已将结算价重新审定,结算价由原来的649.02万元调整为641.69万元,将以新的结算价拨付尾款。

2.关于工程未批先建、拆分包、发包给无资质单位实施等问题。三魁镇已按要求补办相关证件,并制定《三魁镇小额建设工程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以后的工程发包必须严格审查施工资质。百丈镇政府制定《百丈镇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工程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建设程序。

3.泰顺总部科创园工程建设管理问题。一是鹿泰公司已于2022年5月末从工程款中扣回垫付的人防异地建设费39.90万元。二是鹿泰公司于2022年7月组织各方相关人员一起按实际运输路线进行测距,明确土方外运运距;对未加盖公章及执业章的材料补盖相关公章,对缺失的单据进行查漏补缺,并对金穗公司等公司进行了处罚。三是在后续工作中将严格执行审核、审批制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部门的要求开展工程建设工作。

六、财经纪律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资金使用管理不够严格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违规领取补贴问题。县民政局已收回2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领取的里程等补贴0.83万元。

2.关于多发工资或补贴问题。一是百丈镇森林义务消防队已收回多发的护林员劳务工资3.5万元。二是三魁镇政府已收回2019年多发的职工年休假补贴0.29万元。

3.关于垫付款项未收回问题。一是三插溪水力公司已收回垫付的“五险一金”0.03万元、个人所得税6.25万元,无法整改收回3.37万元(其中1人死亡,3人无法联系)。二是截至2022年10月底,百丈镇政府已收回垫付公积金8.10万元,仍有1.06万元未收回,均为代垫原百丈镇包垟社区村干部部分。

4.关于多报差旅费问题。县投资促进中心已收回超标准报销的住宿费和未按规定领取的伙食补助费0.10万元;百丈镇政府已收回多报销伙食补助费0.36万元。

(二)三魁自来水厂收费管理不规范整改情况

三魁自来水厂已办理收款码,所有线上收费统一通过一码通存入指定银行。

(三)关于百丈新农投公司未妥善保管会计资料整改情况

百丈新农投公司已联系相关单位,复印原始票据,并对会计资料建立档案,加强管理,妥善保管。

七、重大审计问题清单整改情况

本报告年度纳入2022年重大审计问题清单的问题共28个,其中市级清单10个,县级18个。上述问题已全部按节点要求推进整改,截至目前未出现进度逾期、到期未销号等情况,同时在整改基础上开展举一反三4个,促建章立制5项,其中“养老服务补贴执行不规范”问题整改案例被评选为温州市“七张问题清单”示范案例,并被《温州信息工作交流》刊发,市委书记刘小涛予以批示,要求有关市级部门开展面上推广。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今年审计问题整改工作真抓实改、成效较为明显。但也存在个别问题情况较为复杂、整改时限需要较长等情况,下一步,县政府将继续督促有关单位部门采取强有力措施,推进问题整改落实。一是压实责任抓整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负责”原则和“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要求,从严落实整改责任。二是持续跟踪推整改。县审计局进一步落实审计整改督促检查责任,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持续跟踪督查,并加强与人大监督、纪检监督、行政监督等衔接贯通,推动审计发现问题彻底整改。三是健全机制促整改。以问题整改为契机,建立健全相关机制,从源头上堵塞漏洞,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力求解决一类问题、形成一个制度、规范一项工作,为泰顺县深入实施“生态立县、旅游兴县、产业强县”发展战略,全力打造“浙南明珠、最美山城”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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