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1008003011010/2022-60365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文 号:
  • 无〔2022〕0号
  • 发布机构:
  • 泰顺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
  • 成文日期:
  • 2022-12-05

关于泰顺县2022年宴席补助活动商家先行垫付政府补贴金额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最美山城 助商惠民”促消费行动方案的通知》(泰政办〔2022〕35号)文件精神,我县举办了2022年宴席消费补助活动,活动时间为7月1日-9月30日。经宴席举办者申请、餐饮单位申报、各有关乡镇初审、县经信局复核,活动期间,有关餐饮单位累计承办345场宴席,消费金额合计9913589元,先行垫付政府补贴917174元,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2022年12月7日至2022年12月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泰顺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市场商贸科联系,联系人:王刚先,联系电话:67582467。


宴席补助商家先行垫付政府补贴金额情况汇总表

序号

餐饮单位名称

承办

   场次

实收金额(元)

先行垫付政府

补贴金额(元)

1

浙江香洲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

70

3053614

254048.3

2

泰顺县人民政府招待所(泰顺宾馆)

53

823757

81037

3

泰顺万豪大酒店有限公司

146

3078380

301523.7

4

泰顺温邦大酒店有限公司

26

853328

81435

5

泰顺县鸿泰新鲜酒楼

38

1618650

153560

6

泰顺县超红农家乐有限公司

12

485860

45570


合计

345

9913589

917174



泰顺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

2022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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