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1008003011015/2022-60481
  • 主题分类:
  •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其他
  • 文 号:
  • 泰文〔2022〕178号
  • 发布机构:
  • 泰顺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县文物局)
  • 成文日期:
  • 2022-11-25

关于命名彭溪镇彭溪村等18个村为A级景区村庄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A级景区村庄服务与管理指南》(浙旅规划〔2017〕104号)与《泰顺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明确2022年度全县A级景区村和旅游厕所创建工作任务的通知》(泰文〔2022〕14号)文件要求,经过创建单位申报,乡镇初审,县文广旅游体育局、县农业农村局联合验收评定,各创建单位基本达到浙江省A级景区村庄服务质量等级标准要求,同意命名彭溪镇彭溪村等5个村庄为浙江省2A级景区村庄,罗阳镇上洪村等13个村庄为浙江省1A级景区村庄。


附件:泰顺县2022年度第二批A级景区村庄名单.docx



泰顺县农业农村局           泰顺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2年11月25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