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A级景区村庄服务与管理指南》(浙旅规划〔2017〕104号)与《泰顺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明确2022年度全县A级景区村和旅游厕所创建工作任务的通知》(泰文〔2022〕14号)文件要求,经过创建单位申报,乡镇初审,县文广旅游体育局、县农业农村局联合验收评定,各创建单位基本达到浙江省A级景区村庄服务质量等级标准要求,同意命名彭溪镇彭溪村等5个村庄为浙江省2A级景区村庄,罗阳镇上洪村等13个村庄为浙江省1A级景区村庄。
泰顺县农业农村局 泰顺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