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金中心〔2022〕2号
县各有关单位,各金融业机构、地方金融组织:
为深化金融综合改革,根据《2021年泰顺县鼓励和支持金融业改革发展与创新业绩考核办法》(泰金办〔2021〕8号)的要求,现就做好2021年度全县金融业机构、地方金融组织业绩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一)银行业金融机构(9家):工商银行泰顺支行、农业银行泰顺县支行、中国银行泰顺县支行、建设银行泰顺支行、泰顺农商银行、邮储银行泰顺县支行、台州银行泰顺支行、温州银行泰顺支行、泰顺温银村镇银行。
(二)保险业金融机构(13家):人保财险泰顺支公司、中国人寿泰顺县支公司、国寿财险泰顺县支公司、天安财险泰顺县营销服务部、中华联合财险泰顺支公司、太平洋人寿泰顺支公司、太保产险泰顺支公司、人保寿险泰顺县支公司、平安产险泰顺支公司、平安人寿泰顺县营销服务部、泰康人寿泰顺县营销服务部、新华保险泰顺支公司、阳光财险泰顺支公司。
(三)地方金融组织(5家):中泰小贷公司、汇峰小贷公司、民泰资金互助会、百惠资金互助会、农广资金互助会。
二、考核内容
以《2021年泰顺县鼓励和支持金融业改革发展与创新业绩考核办法》(泰金办〔2021〕8号)为准,考核指标统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
三、考核时间
2022年2月—3月。
四、考核组成员
县政府建立金融考评小组,由分管副县长担任组长,成员单位由县府办、县金融中心、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县国资办)、县人力社保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供销联社、国家税务总局泰顺县税务局、县住房公积金中心、人民银行泰顺县支行、温州银保监分局泰顺监管组组成。
五、其他
各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要根据考核内容及考评标准,认真做好自评工作,并于2022年2月21日前以书面形式将年度工作总结和自评表报送县金融中心,电子版发至邮箱:tsxjrb@163.com。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银行业、保险业联系人:徐良伟,电话:55953837;地方金融组织联系人:吴海洋,电话:59290181;办公地址:罗阳镇泰分路162号。
泰顺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
2022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