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等三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扶贫产业增收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农专发〔2019〕3号)、《关于印发泰顺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泰财农〔2018〕1127号)、《泰顺县来料加工以奖代补项目和资金管理细则》(泰扶〔2019〕13号)等文件精神,经乡镇申报,扶贫服务中心核查后,拟对罗阳镇等4个乡镇3家来料加工点共7名低收入农户进行2021年度来料加工以奖代补项目补助,涉及补助资金4.8万元(详见附件),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3月7日—2022年3月18日
以上公示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县乡村振兴局联系,联系科室:扶贫服务中心,联系人:季燕红,联系电话:59288797。
附件:1. 2021年度来料加工以奖代补经济组织项目安排表.docx
泰顺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3月7日